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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種不尊重人才的行為】
一、按資排輩。
有的企業,不論是對企業原有人才,還是對新招聘的人才,使用時總是論資排輩,按部就班。因而,那些有老資格、老觀念、老經驗的人,往往領導和管理有新知識、新觀念、新經驗的年輕人,使年輕人才的智慧和才能的發揮受到束縛。
年輕人才要想有出頭之日,就得熬工齡、長閱歷。
這種企業的許多人才,常年累月默默無聞,被知識和才能不如自己的人所管,動彈不得,什麼創新、創造都難以實現,就像是金子被埋在土堆裏發不出光來。
企業在用人方面,應當打破論資排輩、條條框框的束縛,建立起能者上、弱者下,優勝劣汰的新的用人機制,讓人才各得其所、各盡其用。
二、任人唯慶。
有的企業的領導,在用人上任人唯親,排斥異己。
有的人不論是不是人才,只要是領導圈子裏的人,就能得到提拔重用;有的真正的人才,只要不是領導圈子裏的人,本事再大,領導就是不任用,只能靠邊站。
自己沒有什麼才能,還不喜歡有才能的人,而是喜歡那些“早請示晚彙報”、吹牛拍馬的庸才,這種用人之道對企業是極為不利的。
企業應當任人唯賢,愛護和重用人才,將真正的人才提拔任用到管理和技術崗位上,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而讓那些庸才沒有市場,這樣,企業才會大有希望。
三、欺騙人才。
有的企業在招聘時,不實事求是,為吸引人才報名,往往以高職、高薪作誘餌,弄虛作假。
而當人才招進企業後,根本不是那麼回事。
如公佈招部門經理,實際上,只是某項業務的主管,或是經理助理。若提出疑問,企業領導就會解釋說先試用,以後看工作表現和實際能力再提拔,或解釋成招聘的預備經理。如公佈招聘某職位的人才是高薪,而實際薪資水準相差甚遠,高薪不能兌現。
還對人才的質詢以種種藉口予以搪塞,或是提出難以實現的工作目標,讓人才達不到於是也就“理所當然”拿不到高薪。
企業這樣做,其結果往往會引發勞動爭議或人才跳槽。因此,企業招聘人才應實事求是公佈招聘資訊,不得欺騙人才。
企業招進人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明確其職位和薪資,並認真履行合同。
四、貶低人才。
有的企業,由於管理層觀念陳舊,只知道使用人才,但不知道如何尊重人才、體現人才的價值,在收入分配上仍然是平均主義,吃大鍋飯,把人才的價值體現混同於一般操作工。
甚至仍然強調收入分配向一線生產崗位及苦、髒、重崗位傾斜;對於人才的創新和科研、技改成果,缺乏獎勵措施。
企業的這種做法,實際上是貶低了人才,缺乏對人才的激勵機制,從而影響到人才積極性和創造性的發揮,進而影響到企業的發展。
因此,企業應建立起對人才的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在收入分配和獎勵等方面向管理和科技人才傾斜,還可以對人才實行期股、紅股、技術成果折價入股等激勵措施,以真正體現人才的價值,充分發揮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企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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