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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媽媽王女士 53 歲在一家電子公司工作23 年,最近因為工廠遷移大陸遭到資遣。
王媽媽很可能因此再也找不到工作,便無法投保勞保而白白喪失189 萬元的「老年退休金」。
於是便去找工會寄保,但工會只願意讓王媽媽投保 22,800元,原電子公司幫她投保42,000元,如此便會少領 86 萬元退休金。
王媽媽正在煩惱時,朋友剛好打電話來,了解狀況後,便請我幫幫她。
一、特別請王媽媽記得二件事:(也是一般社會大眾常犯的錯。)
1.千萬不能去找工會寄保,因為投保無效,且繳錯的保費勞保局也不會退還。
(請參考勞保條例第 24 條、第 16條。)
2.家裡蹲沒關係,記得『呼吸就好』,等領錢。
二、王媽媽權益的正確動作為:
1.在沒有找到新工作前,可繼續合法的投保。(請參考勞保條例第9 條之 1)
(1)保費負擔:以原投保薪資(42,000 元)續保,自己負擔保費80%(1,848 元/ 月),其餘 20%由政府補助。
(2)投保單位:有三種選擇。原公司(公司不用負擔保費)、直接對勞保局、經勞保局同意的工會來代收(可選擇繳交方便為主)。
2.先領 6個月的失業給付。(每月原投保薪資的6成,即每月向就業輔導中心報到並領25,200元,共 151,200元。)
3.達 55 歲時便可領取189 萬元的「老年退休金」。(可參考被裁減資遣被保險人繼續參勞工保險及保險給付辦法)
4.若往後再找到新工作,可再投保勞保。(只能投保職業災害部份,保費一個月才繳幾十塊錢),倘若不幸職災受傷在家休養(60萬元)、看病不用自付額、 178項的身體功能障礙(252萬元)、甚至死亡( 189 萬元),都可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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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說明:
1.依文中案例王女23年年資,投保薪資42,000。
假設他42,000投保超過3年以上,勞保老年給付也不可能有189萬。他最多就是23年=38基數(公司投保前15年一年2基數,後15年1年1基數)38*42,000=1596,000。
2.勞保局規定除非提出投保薪資證明,不然一律以最低19,200費率保起,不是工會的原罪,是勞保局的規定,要不是王女沒提出投保證明,就是該工會對王女已經很寬容讓他保較高的投保薪資。
3.在家裡蹲,沒有投保單位,絕對無法請領勞保老年給付,請大家不要誤會以為年紀到就可以直接到勞保局辦理退休。
4.在沒有找到新公司以前,可以投保的地方有兩處:
(1)是勞保局。以裁減續保的身份加保,不能調高投保薪資,自行負擔80%保費。
(2)是保在工會,能不能調高投保薪資看各工會的作法。一般來講都是可以逐年調高15%的。自行負擔保費60%,政府補助40%。絕不可能保在公司,因為公司一定要繳錢,沒有那種不用繳保費還可以加保的。沒那麼好康的事。
5.失業給付不是每個月報到就有錢領,而是要有求職的行為與紀錄,都沒有找到工作每個月再回就業服務站做「失業認定」。
6.王女到55歲如有加保中,到55歲也才25年,加上他不是保在公司,所以基數計算與公司剛好相反,前15年一年1基數,後15年1年二基數,所以25年=35基數。就算他用42,000投保,也只有147萬。哪來的189萬呢?
7.就算只保職災,職災認定與殘廢、死亡也是經由勞保局評估後給予給付,所以給付金額會依照勞保局審查的結果下去核付,並不是死亡就能領到最高,就算是死亡,給付算法也跟老年給付算法一樣,所以也不都是可以領到最高,更是誤導一般民眾的說法。
最後,其實這都是保險人員誤導一般民眾,對於勞保或是國民年金的說法。不足以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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