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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字片羽○雪泥鴻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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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緣到此一訪,
何妨放鬆一下妳(你)的心緒,
歇一歇妳(你)的腳步,
讓我陪妳(你)喝一杯香醇的咖啡吧!

這裡是一個完全開放的交心空間,
躺在綠意漾然的草原上,望著晴空的藍天,
白雲和微風嬉鬧著,無拘無束的赤著腳,
可以輕輕鬆鬆的道出心中情。

天馬行空的釋放著胸懷,緊緊擁抱著彼此的情緒。
共同分享著彼此悲歡離合的酸甜苦辣。
互相激勵,互相撫慰,互相提攜,
一齊向前邁進。

也因為有妳(你)的來訪,我們認識了。
請讓我能擁有機會回拜於妳(你)空間的機會。
謝謝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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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6日 星期六

立委爆料 三項廢五金擬免稅進口 環署:跟環境無關


http://e-info.org.tw/node/201427?utm_source=%E7%92%B0%E5%A2%83%E8%B3%87%E8%A8%8A%E9%9B%BB%E5%AD%90%E5%A0%B1&utm_campaign=4d23753aec-16111211_12_2016&utm_medium=email&utm_term=0_f99f939cdc-4d23753aec-84956681

立委爆料 三項廢五金擬免稅進口 環署:跟環境無關


建立於 2016/11/25
本報2016年11月25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立委林淑芬日前在臉書發文,指出行政院提案修法,包括廢變壓器、廢馬達及廢壓縮機等「混合五金廢料」,將來恐怕能免稅進口,擔憂此舉造成廢五金等廢棄物以合法方式處理,造成環境負擔。林淑芬質問,環保署怎能同意?更點名環保署長李應元,當時上任時宣示的「反對廢五金進口」呢?難道要重演二仁溪教訓?
對此,環署廢管處副處長蘇國澤回應,這次開放免稅的項目,並非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財政部要將其修改成免稅,是因應產業需求,並無涉環境。
蘇國澤更澄清,李應元宣示不進口的廢五金,指的是「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中,包括廢電線、電纜、家電、光電等14項混合五金廢料,仍維持不得進口。

立委林淑芬爆料環署擬同意廢五金免稅進口。圖片來源:林淑芬臉書
林淑芬指出,行政院在2014年就打算修訂海關進口稅則第81129222號之「其他混合五金廢料」為免稅,但去年5月進入立院財政委員會審議時並未如願,如今卻捲土重來。
財政部打算先廢除稅號81129222之「其他混合五金廢料」貨號,抽出其中的含油脂廢馬達、含油脂廢壓縮機及不含油脂廢變壓器三項,合併為一個稅號81129225,並修正稅率為免稅。
雖然其餘混合五金廢料項目下的廢棄物,仍維持原稅率及貨名,但林淑芬指出,原81129222號中的27個項目,進口數量最多的,就是這次要免稅的廢變壓器、廢馬達及廢壓縮機,其他24項,往年則幾乎沒有進口。
據廢管處統計,近三年內,這三項廢料共進口了近2萬2千噸。分別是2013年7千噸、2014年1萬1千噸、2015年3千7百噸。
蘇國澤表示,依照2007年所定的「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這次要免稅的項目並非有害事業廢棄物,且屬衍生廢棄物少、國內也有能力可以妥善處理。目前國內有54家處理業、再利用機構有資格處理,並受環保機關監督管理,與當年二仁溪遍地土法煉鋼的狀況已是不同。

環境代價全民承擔  環團:不該給免稅優惠

這些五金廢料含有銅鐵等金屬,對國內製造業來說是原料。看守台灣秘書長謝和霖認為,當然並不否認這些金屬是資源物,但是為了取得,卻必須耗用燃料、水、能源,也會產生污染與排放,這些都是環境代價,是全民要來承擔,因此他認為不應該特別給業者免稅優惠。
謝和霖更認為,如果製造業喊缺原料,那政府應該禁止這類五金廢料出口,從國內自己產生的廢棄物取得原料。謝和霖認為,自己處理自己的廢棄物是合理,但不能接受從國外進口,更何況是免稅。
至於現行廢棄物處理後,是真為缺料的國內製造產業所用,還是又將原料出口,成為環團擔憂的「處理業者牟利、卻徒留耗能與污染給台灣土地」?蘇國澤認為,世界原料價格相同,業者運來運去並不符成本,「應該沒有」。
但事實上,在處理成銅鐵等金屬,成為「產業用料」的身份後,政府便無從管制,也無統計出口數字。

五金廢料含有銅鐵等金屬,對國內製造業來說是原料。圖片來源:我們的島。

環署:14項有害事業廢棄物仍不得進口  李應元宣示沒破功  

蘇國澤並解釋,李應元所宣示的「不開放進口廢五金」指的是「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中的「附表二」所列五金廢料共14項,這些也是二仁溪事件污染環境的元兇。
1993年二仁溪污染事件後,政府禁止一般、有害廢五金進口。後來廠商以原料不足為由,不斷要求開放,環署近年也陸續鬆綁,但這14項目前仍不得進口,環署也表示並無更動打算。
該14項五金廢料分別為:廢電線電纜(非以物理處理法處理者)、含油脂之充膠廢電線電纜、不含多氯聯苯(低於50ppm)但含油脂之廢變壓器、廢電容器、電鍍金屬廢塑膠(含光碟片)、廢電腦、廢家電、廢電話交換機、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廢光電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廢通信器材(不含機械式)、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其粉屑、附零組件之廢印刷電路板、含鈹、銻、碲、鉈金屬廢料、發光二極體晶圓廢料及粉屑。

環保署「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不准進口的14項五金廢料清單。資料來源:行政院環保署。

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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