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縣市環保施政期中考 宜蘭、北中南高表現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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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6年9月8日台北訊,陳文姿報導
2014年的縣市長選舉轟轟烈烈,但選後表現如何?台灣環保聯盟等環保團體6日提出各縣市的環保施政的期中成績。2015年各縣市的「環境永續」施政,以宜蘭縣、及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獲較多肯定,20項目中獲得五個A;新竹市、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澎湖、金門則在末段班。
這項評比的標準主要是根據2014年縣市長選舉期間,台灣環保聯盟等近30個環保團體共同提出的環境保護20項訴求(註),當時不少候選人都同意將此納入競選政見,選後環團持續追蹤,提出這份期中評比。環保聯盟副會長劉志堅強調,不能只重視選舉,當選後的推動更需要監督。
20項評比包括能源、污染、綠色運輸、公民參與、廢棄物等項目。獲得五項優點(5A)的縣市有:宜蘭縣、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獲得3-4項優點(4A, 3A)的縣市:新北市、桃園市、屏東縣、彰化縣。但是,新竹市、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澎湖、金門未獲得優點。
環團分析,整體表現以六都較佳。宜蘭縣異軍突起,在節能、發展再生能源、廢棄物減量上都表現不俗,但農地濫建農舍成了一大問題。
台北市在資源回收率高、禁用一次性容器、杯盤及美耐皿餐具,及綠色運輸市占率最高、公民參與等項目表現突出;台中市在推廣公共運輸推廣上頗多著力;台南市在再生能源發展與社區營造等方面獲得肯定;高雄市則以公共運輸、發展再生能源,與下水道設施獲得讚賞。
劉志堅強調,政策多由中央制定,但在執行上,縣市則扮演了最重要的角色。這次的評比也想傳達,不能只有重視選舉,當選後的推動成效也該讓全民監督檢視。
節能開始動起來 污染防治、公眾運輸表現差
在能源方面,環團肯定去年能源局推動的縣市節能計畫,不少縣市因此展開節能行動,但可惜該計畫已經結束。另,不少地方政府都感受到限電危機,對推動再生能源態度轉向積極。
相對的,縣市政府在污染防制上則顯得僵化、一成不變,也偏好大工程、大建設,這都不利永續發展。
劉志堅特別呼籲改進運輸政策。他表示,2015年全台交通運輸工具中,機車占近一半(47.5 %)、小客車占了四分之一(24.2 %),且機車市占率還較前年增加,顯示我國公共運輸能量不足。
台灣環保聯盟會長劉俊秀表示,到下次選舉前,環團每年都會提出縣市環保施政評分,讓選民了解縣市長對承諾的實踐程度。
二十項「共同訴求」
一、反對核一、核二、核三廠延役。
二、支持撤銷核四計畫。
三、推動節能減碳,轄區內每年每人平均用電量減少5 %。
四、鼓勵再生能源發展,轄區內綠能發電裝置容量或發電量每年增加10%。
五、落實環境稽查,加強取締地下工廠、違法開發、不法排放(廢水、污水、廢液、廢氣、有毒物質)和棄置固體廢棄物。
六、加嚴污染物排放標準,對重大排放源(工廠及工業區)採行排放總量管制。
七、加強垃圾減量、分類、資源和廚餘回收。
八、暢通人行道,推廣使用大眾運輸工具和自行車,減少私人汽機車之使用。
九、保護老樹,增加綠地,廣植行道樹。反對公園、河岸水泥化。
十、加強農地、山林、濕地、海岸、景觀、保護區、保留區及環境敏感區之保護。
十一、對環境和人民權益有重大影響之開發案、土地利用變更案和土地徵收案等,應慎重審議,並保障民眾參與決定的權利。
十二、鼓勵低污染、低耗能、低耗水、高附加價值之綠色產業之發展。
十三、推廣使用再生製品及對環境友善的產品。
十四、政府資訊力求公開,鼓勵民眾關心、參與公共事務;以民主方式決定重大施政政策或措施,必要時以公民投票決定之。
十五、積極採取有效手段,降低空氣、水體、土壤和地下水中各種污染物濃度,期符合環境法規標準。
十六、發揮社區自治精神,維護社區環境,推展社區照護、社區營造。
十七、加強工程品質控制以及工地環保、安全、衛生管理。
十八、重視原住民的文化和教育,保障其生活,並扶助部落產業發展。
十九、加強食品業、餐飲業安全、衛生和環保之稽查。
二十、禁止含有基因改造成分之食物進入校園。
二、支持撤銷核四計畫。
三、推動節能減碳,轄區內每年每人平均用電量減少5 %。
四、鼓勵再生能源發展,轄區內綠能發電裝置容量或發電量每年增加10%。
五、落實環境稽查,加強取締地下工廠、違法開發、不法排放(廢水、污水、廢液、廢氣、有毒物質)和棄置固體廢棄物。
六、加嚴污染物排放標準,對重大排放源(工廠及工業區)採行排放總量管制。
七、加強垃圾減量、分類、資源和廚餘回收。
八、暢通人行道,推廣使用大眾運輸工具和自行車,減少私人汽機車之使用。
九、保護老樹,增加綠地,廣植行道樹。反對公園、河岸水泥化。
十、加強農地、山林、濕地、海岸、景觀、保護區、保留區及環境敏感區之保護。
十一、對環境和人民權益有重大影響之開發案、土地利用變更案和土地徵收案等,應慎重審議,並保障民眾參與決定的權利。
十二、鼓勵低污染、低耗能、低耗水、高附加價值之綠色產業之發展。
十三、推廣使用再生製品及對環境友善的產品。
十四、政府資訊力求公開,鼓勵民眾關心、參與公共事務;以民主方式決定重大施政政策或措施,必要時以公民投票決定之。
十五、積極採取有效手段,降低空氣、水體、土壤和地下水中各種污染物濃度,期符合環境法規標準。
十六、發揮社區自治精神,維護社區環境,推展社區照護、社區營造。
十七、加強工程品質控制以及工地環保、安全、衛生管理。
十八、重視原住民的文化和教育,保障其生活,並扶助部落產業發展。
十九、加強食品業、餐飲業安全、衛生和環保之稽查。
二十、禁止含有基因改造成分之食物進入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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