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我們借鏡!
西班牙的「歷史記憶法」是2004年西班牙左派政黨西班牙社會勞動黨(PSOE)在選舉時提出的政見,執政後由當時的總理Jose Luis Rodriguez Zapatero推動,2007年年底通過實施,法案主要重點有下列幾項:
1. 總結審判佛朗哥政權: 在西班牙內戰及佛朗哥獨裁統治期間,因政治、意識形態和宗教原因遭到迫害的人將恢復名譽。內戰期間,佛朗哥軍事政權針對共和派支持者的審判均屬違法,佛朗哥執政期間的政治法庭及其判決也屬違法。
2. 清除佛朗哥給西班牙社會留下的各種痕跡,公共場合禁止出現含有獨裁政權的符號和標誌,旨在歌頌佛朗哥及其獨裁統治的紀念碑和雕塑都要拆除或改造,以佛朗哥名字命名的街道也將改名。
3. 發覺協尋萬人塚: 地方政府須出資出力,尋找埋葬內戰受害者的「萬人坑」,發掘遺體並幫助親屬辨認。同時公佈戰爭時期的檔案,方便遇難者家屬尋找親人遺體。
4. 烈士谷(Valle de los Caídos)的管理: 禁止在安葬佛朗哥的烈士谷舉行集會或遊行,佛朗哥紀念碑將被改成受害者紀念碑。
5. 協助補償受難家屬: 倖存者或受害者親屬可以提出賠償申請,同時適當擴大賠償額度。
6. 被放逐流亡海外的受難者與其家屬的國籍身分恢復: 佛朗哥統治期間被剝奪西班牙公民身份的人重獲公民身份,其子女可申請西公民身份。
7. 設立歷史記憶檔案文獻中心: 國家同時設置網站公開所有資訊供查詢,
http://leymemoria.mjusticia.gob.es/cs/Satellite/LeyMemoria/es/inic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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