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駁精煉可吃 轟一審亂判
頂新案二審 魏應充喊冤 遭嗆下地獄
蘋果日報 要聞版 2016年01月27日
【鄧玉瑩/台中報導】 頂新飼料劣油案因彰化地院認為油品精煉後可符國家標準,檢方無法舉證有害人體,日前判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等人無罪,引爆「大便精煉可吃」之譏,昨二審首度開庭,檢方事先提出九大上訴補充理由,直指原判決曲解專家證人原意等;魏應充昨當庭稱「我是冤枉的」,部屬並強調「頂新的油精煉前就可吃」均作無罪抗辯,場外開庭前則有民眾怒嗆魏應充「下地獄!」
魏應充昨下午2時許抵達台中高分院,即遭20多名民眾嗆聲「下地獄」,跟魏前來的10多名員工不甘示弱,高喊「魏董加油!」魏在雙方叫陣聲中進入法庭。
檢提九大證上訴
法庭內,台中高分檢公訴檢察官事先提出九大上訴補充理由,批一審居然不採信越南政府提供檢方、頂新劣油供貨商越南大幸福公司是飼料油業者的公文。
補充上訴理由並指摘,一審認為無法證明油品造成人體實質危害、含重金屬,且專家證人、設備商王耀祖指精煉可擔保最後品質;但實際上《食安法》處罰不以「危害人體健康」為要件,又不論以快篩法、管柱層析法檢測,油品總極性化合物均超標,重金屬鉛、銅也超標,且專家證人原意包括「不可能將不可食用的油,轉化成可食用的油」,卻遭一審簡化曲解。
魏應充則努力維護一審無罪戰果,表示:「我是冤枉的,感謝一審詳細調查後判我無罪,還我清白。」頂新代理董事長陳茂嘉反批檢察官上訴充滿「斷章取義、穿鑿附會言論。」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峰更強調:「頂新的油精煉前就可吃。」
辯跟20年前一樣
供貨商大幸福老闆楊振益也說:「台灣20幾年前也是以此生產豬油,連精煉都沒有。」魏的律師羅豐胤則稱許魏應充克守企業經營,並強調魏對公司管理分層負責,無法事必躬親,未參與油品的採購和檢驗。
檢方昨另聲請傳喚4名專家鑑定人,包括台大教授孫璐西、林口長庚毒物科醫師顏宗海等,其中孫璐西曾於《蘋果》發表文章,直指大幸福油品出口及頂新公司收貨點交時的報告不同,油的酸價過高,碘價也有了變化,研判「如果不是出口報告造假,就是兩份報告根本就不是同一批油。」但律師團均反對再傳專家證人,認為檢方所提專家證人有特定立場、上訴理由有誤。
二審昨未裁定是否再傳專家證人,但定下月23日再開庭。檢方昨受訪表示:「就是打到痛處了,他們才拒絕傳問。」並指「如果頂新的油精煉前就能吃,那為什麼還要精煉?」
衛福部支持上訴
專家方面,顏宗海昨表示,若收到二審傳喚作證,「一定會出庭!」記者昨無法聯繫上孫璐西,不知其回應。衛福部重申,支持檢方上訴,全力配合。
檢方補充上訴理由
越南公文稱大幸福只賣飼料油,一審不採信,檢方上訴指該公文基於司法互助關係,可做證據
一審認為油品精煉後符合檢驗標準即可,上訴指《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也要求原料要達到衛生安全品質標準,且以飼料油假冒食用油,也構成詐欺罪
一審到頂新油廠採樣檢驗符合標準,檢方上訴指衛福部鑑定顯示,頂新油品的總極性化合物與重金屬含量都超標
專家證人稱,「精煉是把正常原料所製出品質不穩定之油,予以淨化」、「不可能將不可食用油轉化成可食用油」,但被一審曲解成「不管原料如何,只要精煉後達到國家標準,即可食用」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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