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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法條保留多 礦業法出委員會 120老礦將重作環評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賴品瑀報導
立院第5會期的最後一週,在礦業法修法方面,立委與經濟部卻仍是沒有共識,兩輪逐條審查後,仍以大量條文保留出委員會,進入朝野協商。不過,在第58-1條沒環評過的老礦重作環評的部分,卻在表決後由「乙案」出線,造成原本將是2公頃以上的66礦,分規模需重作環評、或辦環境影響調查並提出因應對策,暴增為1公頃以上的120多礦都要重作環評。
30日立院經濟委員會在處理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天然氣事業法後,下午一點半開始礦業法的第二輪逐條審查。面對一年來主張修正霸王礦業法,上午環團地球公民基金會批,民間訴求的老礦展限必須徵得土地使用管理機關同意、環境敏感區該管機關同意、通過環評、完成原民諮商同意,否則應不核准、廢止礦業用地「通通沒有要到」。
環團氣憤表示,底線的底線都無達成,這次的修法完全不及格,甚至一度傳出立委高志鵬揚言要全數以去年7月礦務局的草案版本通過,表示至少這個版本比政院版還讓人能接受。
雖然大多爭議法案在兩輪討論後仍遭保留,未來將進入協商然後進院會處理。不過,至少需重作環評的老礦將會倍增。
舉手表決 120老礦得重作環評 沒過就廢止礦業用地
第58-1條針對過去不曾進行環評的既有礦場要求補做環評,政院版原本是提出以面積與產量來分級,面積2公頃以上,年產量大於5萬公噸者,需在三年內,準用環評法第5條補作個案環評,影響的是亞泥、潤泰兩礦、宜大、榮峰、台塑共六礦 ;年產量小於5萬公噸者,共有60礦,則限五年內準用環評法第28條要辦理環境影響調查、分析,並提出因應對策。
而在表決後出線的乙案,則是以環評子法〈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來認定需重作環評的礦場,而先前環保署已經修法,1公頃以上的山坡地開發即需進行環評。因此,產量5萬以上或以下,1公頃以上的老礦都需進行環評,差別只是需三年內實施,或是五年內實施,需要重作環評的舊礦,將暴增為120多礦。
且這些重作環評的舊礦,只要環評沒有通過,礦業用地就將廢止。在表決前,立委一度為了甲案中若沒有通過環評能提幾次替代方案、環評結論是否只是參照,仍由礦務局現勘後做最後決定等爭論,在表決後也劃下句點。
之前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相當關注58-1這一條法條,擔心環評結論淪為參考,最終准駁還是在經濟部手上,造成環評制度遭架空,詹順貴更曾經親自前往經濟委員會爭取。
面對立院修法結果造成將有120多礦未來需要重作環評,環保署如何因應如此海量?詹順貴回應,希望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分年分量轉送,環保署會全力以赴做好環評審查篩選把關工作。而先前審查過程經濟部次長王美花曾表示,經濟部已經著手盤點部分沒有開採實績的礦場,將會以直接廢止或不同意展延礦權等方式,約有半數將陸續退場,因此最後到環保署手上要重作環評的應不至於有120礦,對此,詹順貴表示,環保署只能被動受理環評案件而加以審查,無法事先盤點。
而原民權利的部分,目前只有第43-3條獲通過,礦業用地核定需取得原民同意,否則廢止。
爭議法條多保留 淪協商環團憂心
「不能比去年的預告版更差」、「臨時會請繼續審查、修好修滿!」環團在場外要求民進黨實現去年的承諾,當時總統蔡英文在紀錄片導演齊柏林的告別式上信誓旦旦礦業改革會玩真的。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黃靖庭指出,在過去幾次討論,立委版較為進步改革的條文,在經濟部的抗拒與召委廖國棟的主持下,大多遭保留,且是淪落至乙案、丙案甚至立法說明,而不是納入未來在表決時最有可能通過的「行政院版-甲案」條文。在委員會討論中時,林淑芬與孔文吉也一度因委員版落入丙案而激動起身對罵,互批對方是「護航財團」、「環團代言人」。
民間要求礦業權設定時,需經環境敏感區該管機關同意,否則不予核准;礦業權展限,需徵得土地使用管理機關同意,否則駁回申請;需通過環評,若要提替代方案補考則一次為限,未通過應廢止礦業用地;原民諮商同意則是礦權展限、礦業用地核定是都要進行,未取得同意就應廢止礦業用地。
黃靖庭指出,老礦重新檢視區位適宜性的確有必要,若經濟部真的不願其他機關插手,但至今也不見經濟部自身提出更好的把關機制。
「徐旭東開的!」高志鵬批 經濟部護航 獨厚亞泥
黃靖庭批,審查過程中,明明多位立委皆清楚指出現行礦業法的問題,並端出進步條文,要求經濟部納入院版或接受委員版本,但經濟部從次長王美花至礦務局多位官員卻全力阻擋,呈現「不溝通、毫不退讓」的態度,立委都搖頭。
在立院外的記者會中,立委高志鵬揚言,要將去年7月陳明文的版本全數通過。去年在齊柏林空難過世後,其對亞泥案的掛念,激起民間21萬人連署、遊行要求展開礦業改革。
立院也在去年7月臨時會展開修法討論,當時在政院版未完成時,經濟部由立委陳明文協助提案礦務局的預告草案。預告草案刪除備受批評的「展限駁回求償」(刪除主管機關依法駁回展限申請案的補償規定)、「先行使用土地」(刪除礦業權者提存地價、租金或補償後,得先行使用土地的規定)的霸王條款;也將提高權利金,並將提撥權利金部分做居民回饋金入法等。
不過,政院版正式出爐後,舊礦展延的重作環評、原民知情同意,都可以一再補考,並非沒通過環評、沒取得同意就要廢止礦業用地,甚至在程序進行之中都還可以繼續挖礦。因此兩相比較下,環團認為礦務局的預告版算可以接受,而政院版反而是大開倒車。
高志鵬批,能在政院版得利的,就只有亞泥一家,去年3月亞泥違法取得展限,得到再20年的礦權,而其他業者卻全遭凍結,導致將來將是亞泥獨佔市場。「經濟部是徐旭東開的!」繼上次在公司法的審查中批過一次,高志鵬再次如此抨擊。 指經濟部抗拒改革,為的就是護航、圖利亞泥一家。
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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