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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知目標倒數計時中 關鍵時刻檢視國際動態與台灣成果
「生物多樣性日」論壇全紀錄
「生物多樣性日」論壇全紀錄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孫文臨、黃鈺婷報導
1992年5月22日,聯合國制定並通過了《生物多樣性公約》,展現國際社會對生物多樣性保育議題的重視。然而,27年過後,全球生物多樣性的狀態卻仍持續惡化,例如本月稍早,聯合國旗下機構(IPBES)剛發布一份史無前例的跨政府研究報告,指出全球生物多樣性正急速劣化的事實。
同時,2010年,《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屆締約方大會(以下簡稱CBD COP10)通過的「2011-2020年生物多樣性策略計畫」與「愛知生物多樣性目標」,即將來到尾聲。究竟這10年,或甚至27年來,國際社會在生物多樣性保育工作上,付出了哪些努力,而台灣在此浪潮中,又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
昨(22)日國際生物多樣性日,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與中華民國自然生態保育協會共同舉辦「生物多樣性論壇」,邀集國內專家學者分享全球最新的生物多樣性訊息與知識,並展現我國在生物多樣性議題努力的成果。
落實主流化 林華慶:對2020成績有信心
近年來,國際間特別強調生物多樣性主流化的重要性,希望能讓大眾與政府各部門都認識到生物多樣性的重要,讓生物多樣性保育工作不只是保育主管機關的工作。林務局長林華慶在致詞時強調,生物多樣性主流化非常重要,林務局十年來推行綠色保育標章的農產品,「讓民眾選購農產品也兼顧野生動物的保護。」他說,有機和友善農法不只是有助於個人健康,更維繫了環境與自然的健康,從自己嘉惠到其他的野生動植物。
林華慶也提到,「林務局不只保育組在推保育,每個組都將生物多樣性保育列為最高目標。」他說,目前所有的國有林區都已經導入生態檢核並且完整公開,讓關心的朋友可以提供建議,一起對話。
2020年即將到來,林華慶表示,感謝各位專家學者與政府團隊合作與協助推動生物多樣性工作,並參與國際性研討會與全球接軌,「我非常有信心,台灣可以在2020交出一份令人滿意的成績單。」
林務局保育組科長石芝菁也說,「台灣雖然不是締約方,但我們努力推動的成果並不比國際來得差,愛知目標的達成狀況也是非常亮眼」,特生中心、水保局、林務局等都持續在落實《生物多樣性公約》的內容,例如林務局的社區林業從2002年開始推動至今,已經和全台各地上百個社區進行在地結合,國有林地的保護也持續與各地的原住民密切合作,具體展現生物多樣性不只是保育部門的事情,同時也與文化、建設、教育等不同單位或甚至社區民眾都息息相關,而這就是主流化最重要的任務。
主流化實例 基礎設施工程也要納入生物多樣性考量
嘉義大學森林暨自然資源學系助理教授劉建男指出,根據評估,未來全球的基礎設施將會大量增加,2030年全球道路總長度會是現在的兩倍,2040年全球基礎設施建設的能源需求將會增加40%,「2050年全球的基礎設施將會增加75%,投資金額會超過目前所有已完成的基礎設施。」
所謂基礎設施,指的是交通、通訊、供水、文化、休閒等,為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務的設施。劉建男說,全球60%的碳排放來自基礎設施的興建,必然會造成棲地損失與破碎化,威脅生物多樣性的保育。
劉建男強調,生物多樣性主流化雖然可以減低基礎建設對生物多樣性的衝擊,但主流化的推動有三大困難,包含牽涉層面廣且複雜度高、決策者缺乏相關知識,以及投入成本較高而成果未能即時顯現等。
他表示,「雖然永續、友善的工法建設投入的資金看似較高,但是相較於現行的建設方式可能導致的環境成本,永續工法的成本是會逐年遞減攤提,若以50年的時間長度做評估,效益反而比較高。」
例如,「太陽能板放在濕地、或離岸風機所在的海洋都是生物棲地」,如果沒有仔細評估建設對於生態環境的影響,可能導致物種死亡或棲地破壞甚至環境污染等後果,未來可能需要投入更多經費去做保育、復原或污染防治。
此外,劉建男也提到,國際上為兼顧生物多樣性與發展,開始以「策略環境評量」(Strategic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簡稱SEA,台灣環評法規稱為「政策環評」),取代現行的「環境影響評估」(EIA),因為EIA只有侷限在單一工程開發案的內容,缺乏了整體的通盤評估。
他舉印度恆河流域的水力發電為例,恆河流域目前有16個已經完成的水力發電廠,還有54個已經提出來的計畫,若以EIA來看,也許每個個案對環境造成的衝擊都很輕微,但若以SEA來考量,則會發現,這些基礎設施對於恆河環境的累積與加成破壞相當巨大。他說,以SEA的方式評估,更能選擇出必要的建設。
劉建男指出,將生物多樣性指標放入基礎建設中並不容易,但其實有許多已經實踐成功的案例,例如把政府、學者、企業、民眾等所有利益關係者都聚集在一起,進行多方討論,研擬出更好的方法。除了溝通,也可以透過法制化達成,像是高速公路局在國道設置生態廊道,或是苗栗縣推動的《石虎保育自治條例》等都是很好的例子。如果所有的基礎建設都能放入生態檢核、永續工法等保育概念,不只對於自然環境有益,對於經濟、財政、社會等多面向的發展也都更有幫助。
政府間真的有落實主流化?
由於論壇上許多講者都不斷提及生物多樣性主流化的重要性與成果,在場有一位環保團體成員於座談時間提問:「在開發案的審查中,很少聽到保育單位的聲音,生物多樣性主流化到底該如何落實,才不致流於口號?」
面對此問題,台上講者們一一回應。例如林務局保育組長夏榮生從主管機關的角度回應,表示不同領域或不同單位、層級的人,考量的範疇會有所不同,「必須兼籌並顧,很難用我單一的觀點來回答,行政制度上有一定的規範要去走;在政府的框架裡面,也只能暫時依照路徑去走」,當然之後可能會有其他不同的路徑或機會,但還需要大家努力。
林試所退休研究員趙榮台則回應,生物多樣性主流化就如同性別主流化,都是牽涉到權力結構的問題,而主流化是個讓你想做的事情得到更多社會認同的策略,他舉觀察家生態顧問公司為例,「他們起先包了高公局的計畫,做了幾年慢慢得到工程師的肯定,最後高公局把高速公路及周邊的生物多樣性經營,納入公務預算,這是很少見卻很重要的主流化案例」,因為高公局原本最主要的任務就是提供安全的道路,生物多樣性本來不是最主要考量,但當生物多樣性進入預算後,代表他們將生物多樣性納入考慮,之後也會選擇更友善環境的方式來營建。
2020前最後一次締約方大會 COP14見聞
《生物多樣性公約》特性之一在於對國家自主的強調,如何執行公約條款,留給各國自主決定,締約方也可以在未來的會議上,不斷協商附件和議定書。也因此,每兩年舉行一次的CBD COP(締約方會議)可說是公約的治理主體,並在其週期性的會議中,進一步落實公約。
截至目前,已舉行過14屆CBD COP,台灣雖然不是公約的締約方,仍以觀察員的名義,持續參加每兩年一次的大會。石芝菁在去年到現場參與COP14,表示為期兩周的會議,有來自全球197個國家,3800多人共同參與,共計可分為31項討論會議,最終通過了38項決定,包含決定第15屆大會將會在中國舉行。
石芝菁強調,這是十年策略計畫「愛知目標」屆滿前的最後一次CBD COP,會中也檢討了過去十年來各國對於20個子目標的發展與成果,結果發現僅有「將《國家生物多樣性策略和行動計畫》用作政策工具」一項有達成,其他多數雖有改善但都沒能達到原先訂定的目標,而「污染減少」、「生物損失減少」兩個項目在部分地區甚至有倒退的現象。
因此,這次的大會決議也進一步檢討成果,提出「加快實現愛知生物多樣性目標進展的可能備選辦法」,強調需善用社會科學成果、結合原住民與地方社區的智慧與力量、促進資訊的生產與獲取、加強對生態系統所有方面的監測,並須促進和發展生物多樣性與減貧、減少飢餓及氣候變遷調適等目標的結合,更好地反映生態系的價值,加強傳播、教育和提高公眾認識等多達22項實際案例與做法。
「2020的CBD COP15會是非常重要的一屆」石芝菁說,除了制定2020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外,也可能會提出2050年生物多樣性願景的長期策略與方向。
愛知目標11 劃設保護區 然後呢?
旨在保護全球面積至少17%的陸地與10%沿岸及海洋的愛知目標11,向來是各方矚目的項目。一來這是愛知目標中少數具備量化指標者,二來此目標對以海洋為主的島國、領海較大的國家,以及地廣人稀的陸域國家而言,都能夠輕易地展現設立廣大保護區之成效。此外,目標11也是有望在2020年前達成的目標——截至2018年7月,全球陸地已約達成14.8%、海洋7.26%劃設為保護區的成果,在CBD COP14會上,CBD秘書處樂觀預測在2020年將會略微超過初始目標。
然而,就算達成了保護區劃設的比例,生物多樣性就因此得到保護了嗎?會不會變成只有劃設、沒有管理的「紙上保護區」?
趙榮台指出,目標11重要的不只是陸海域保護區的劃設,更關乎劃設之後的管理。他引用聯合國環境規劃署世界保護監測中心(UNEP-WCMC)的建議,指出若要落實目標11,應該要提升民眾對保護區的覺知、加強評估有效管理、加強社區參與,與納入未受保護的重要生態區,以擴展保護區網絡等。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鄭明修也表示,海洋保護區要發揮成效須注意五個要素,包含嚴格禁採、良好管理、期間夠長、範圍夠大及明顯區隔等。
趙榮台也介紹了「其他有效地區保育措施」(簡稱OECM)。去年CBD COP14剛通過了OECM的官方定義,指其為「一個保護區以外的地理區,該區的治理和管理實現了生物多樣性就地保育的積極、持續的長期成果以及相關的生態系功能和生態系服務,並(在適當狀況下)實現文化、精神、社會-經濟價值和其他在地相關的價值」,是許多希望在設立保護區之外,兼顧永續資源利用的國家可參考的措施。
趙榮台以台灣三芝區的共榮社區與安康社區為例,指出這兩個社區位在陽明山國家公園附近,安康社區甚至有部分範圍與國家公園重疊。這兩個社區不在公告劃定的保護區內,本來環境狀況不佳,但社區透過積極的治理與管理,遏止污染、就地保育並實施友善農耕,經過10多年後,終於恢復在地生物多樣性,可視為OECM類型的案例。兩個周邊社區生態環境變好,也使得陽明山國家公園的有效保護區可以再往外擴散,達成更好的管理與棲地保護。
開放資料 從生物多樣性資料庫到國家報告
除了具體對基因、物種與生態系的保育作出規範之外,《生物多樣性公約》也要求各國應採取共同行動,建立及維持國家、區域和全球的訊息交換機制(clearing house mechanisms,CHM),並與其他各國分享。
特生中心組長林瑞興特別介紹目前國際上使用的指標工具與資料庫,以及這些資料如何應用到國家生物多樣性策略及行動計畫與國家報告。
資料庫分成幾個層級,從最基礎的觀測資料、基本生物多樣性變數(EBVs)到高階指標。GBIF(全球生物多樣性資訊機構)關注最基礎的觀測資料,目前已累積13億筆資料,2018年每天平均有40億筆資料被下載,且台灣為GBIF的創始會員,與我國有關的資料有453萬筆,其中貢獻最多的機構有eBird、特生中心、數位典藏計畫、林試所、TaiBIF、林務局等等,可見台灣參與開放資料的活力。
其次,GEO BON則關注基本生物多樣性變數(EBVs)層級,是基礎觀測資料與高階指標間的中介,其以時間、空間與物種三個維度,來分析生物多樣性的狀況,並形成延續性的資料,有助於了解生物多樣性不同元素的狀態與趨勢。
至於最上層的高階生物多樣性指標,則可供全球性的評估報告使用,例如前陣子聯合國旗下機構IPBES剛公布的第一份「全球生物多樣性與生態系服務評估報告」,即使用高階生物多樣性指標,預測生物多樣性與生態系統的未來情境。
開放資料除了可供科學家、國際組織、各國政府等行動者參考與評估依據之外,也可應用於國家報告的產製。
國家生物多樣性策略及行動計畫與國家報告,是《生物多樣性公約》執行的重要機制,也是締約方的義務,必須要定期提交報告並作出檢討,有助於了解締約方執行公約的進展、找出國家、區域及全球層級亟需強化政策研究與分析之處、協助相關參與組織制定重點策略與計畫,協助締約方執行公約。
積極參與國際 研訂台灣版SDGs、提交「國家自願檢視報告」
除了生物多樣性,夏榮生指出永續發展也是聯合國本世紀最想推動的議題。2015年,聯合國永續發展高峰會通過「轉型我們的世界:2030永續發展議程」,訂出17項永續發展目標(SDGs)與169項細項目標(targets),用環境、社會與經濟三大範疇,畫出新世紀的發展藍圖:以環境保護為基礎、社會進步為前提,達成經濟成長。
永續發展可說是目前國際上最重要的共同語言之一,台灣雖非聯合國會員國,卻也積極參與國際行動,善盡地球公民義務。2017年9月,前環保署長李應元在紐約參與永續發展國際研討會中,發布我國首部為落實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而撰擬之「國家自願檢視報告」(Voluntary National Review,VNR),說明台灣針對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推動的重要政策因應,以及台灣正透過公民參與及社會對話等程序,參照聯合國「2030永續發展議程」,研訂國內本土版永續發展目標及子目標,展現台灣參與國際事務的決心。後續在2018年底,研訂出台灣版的永續發展目標,包含18項核心目標與142項細項目標。
除了提交報告與研訂本土目標之外,夏榮生也介紹台灣推動國際保育行動、贊助國際保育計畫的案例,例如台灣捐助執行各類保育宣導、瀕絕物種保育、反盜獵計畫等,除了有助於全球生物多樣性狀態保育,也有助於台灣形象的露出,讓國際社會看到台灣參與國際行動的強大意願,也看到生物多樣性或可成為台灣站上國際舞台的重要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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