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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字片羽○雪泥鴻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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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緣到此一訪,
何妨放鬆一下妳(你)的心緒,
歇一歇妳(你)的腳步,
讓我陪妳(你)喝一杯香醇的咖啡吧!

這裡是一個完全開放的交心空間,
躺在綠意漾然的草原上,望著晴空的藍天,
白雲和微風嬉鬧著,無拘無束的赤著腳,
可以輕輕鬆鬆的道出心中情。

天馬行空的釋放著胸懷,緊緊擁抱著彼此的情緒。
共同分享著彼此悲歡離合的酸甜苦辣。
互相激勵,互相撫慰,互相提攜,
一齊向前邁進。

也因為有妳(你)的來訪,我們認識了。
請讓我能擁有機會回拜於妳(你)空間的機會。
謝謝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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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7日 星期三

保留羽飾文化又不傷害adis 屏科大提以熊鷹落羽、仿真羽毛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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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羽飾文化又不傷害adis 屏科大提以熊鷹落羽、仿真羽毛替代


建立於 2017/12/26
本報2017年12月26日屏東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熊鷹的存在與排灣、魯凱文化息息相關。近年來研究顯示,台灣熊鷹族群的衰減,以盜獵與棲地喪失為主要原因;而盜獵的壓力更與排灣、魯凱族文化上配戴熊鷹羽毛,以及馴鷹市場所衍生的買賣相關。

熊鷹幼鳥飛羽上的三角形斑紋如同百步蛇圖案。攝影:黃永坤
為了維持實踐傳統文化與熊鷹族群存續之間的平衡,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所鳥類生態研究室本月再度邀集排灣族各部落領袖(mamazangiljan)與會,除了討論維持傳統文化並兼顧熊鷹保育,座談會中提出以自然落羽、仿真羽毛做為替代方案,並首度展示仿真羽毛。

仿真、自然落羽 可部份取代

由孫元勳主持的鳥類生態研究室經過幾年的努力,研擬以自然落羽與仿真羽毛的替代方案,作為族人配戴鷹羽的合法來源。「期望未來可以不要再花錢買羽毛,任何能達到這理想的我們都會盡力去做。」
熊鷹羽毛庫房的構想是收集全台圈養或救傷收容的熊鷹自然更換的羽毛,供部落傳統上具有配戴熊鷹羽毛資格的部落領袖申請。不過申請人資格認定、申請時機和流程等細節,仍需要各部落領袖以及主管機關、學術界和圈養單位進一步討論。
長期關心熊鷹生態的藝術家鍾金男,則嘗試染色繪製仿真熊鷹羽毛,並於座談會上展示,作為熊鷹羽毛庫的替代選項之一。
鍾金男接受採訪時表示,仿真羽毛是以白色羽毛染色、繪畫。羽毛選用以不傷及生態為原則;遇到較長度不夠時,就用其他羽毛接,而且完全看不出接縫痕跡。他因熱愛猛禽觀察,熊鷹族群因非法狩獵減少的處境,尤其讓他有感而發,十幾年來不斷思考解決方案,但找不到替代品,於是起手設計,終於獲得支持。送給幾個部落領袖,都表達非常喜歡。成品是由其夫人製作。

鍾金男(右)夫婦與仿真羽毛。攝影:廖靜蕙
對於羽毛庫的建立,與會者未表示反對,不過對於如何申請、取得,例如取得的順位,是登記或抽籤、庫存的羽毛能不能符合實際所需,表達不同意見;另外,對於誰可以申請羽毛,也應討論。「真實的熊鷹羽毛代表的是祖靈的存在,仿真羽毛建議可以在表演時使用。」
排灣族的頭目是由第一個孩子繼承,不分男女。幾位領袖主張,回到排灣族傳統階層,交由每個家族的當家頭目來決定。如果每個人都可以申請,會違反傳統制度、造成混亂。也有耆老建議,頭目大多累積相當多羽毛卻用不到,最好開放讓想要的平民取得或借用。

名稱為adis  排灣族的重要圖騰

幾位與會者提及,熊鷹及百步蛇在全球是認識排灣族重要的圖騰。瑪家鄉瑪家村蔣來義指出,保育的間接意義是保護部落民族文化。他希望社會大眾能尊重排灣族稱呼熊鷹的方式,以「adis」取代熊鷹的稱法。
長期研究熊鷹的屏科大生物資源所博士候選人黃永坤解釋,亞洲幾個國家、民族,乃至台灣不同族群,對於熊鷹有不同的稱呼,也有不同的看法與神話。排灣、魯凱不同部落,對於熊鷹的稱呼因口音略有不同;熊鷹的不同部位也有專屬的名字與意義,在祭典吟唱時也有其專屬的代號,這是屬於民族動物學的研究領域。
他整理台灣幾個族群稱呼熊鷹的方式:
  • 屏東北部的排灣族:adis/adris
  • 屏東中部到台東的排灣族:qadis/qadris
  • 魯凱族霧台群:adisi/adrisi
  • 魯凱族下三社的萬山:adhiyi
  • 主流社會:熊鷹,又名赫氏角鷹,學名Spizaetus nipalensis
在羽毛配戴使用上,則有「節數」的差別。黃永坤表示,排灣族人對於熊鷹羽毛品相非常講究,一般而言,品相好壞是從飛羽的位置、紋路形式、紋路數量,以及深淺色對比所決定。其中,飛羽紋路形式若是呈現類似百步蛇紋那般的三角斑紋為上等(幼鳥),如果是橫紋(成鳥)就比較差。飛羽的紋路(三角斑紋)數量正是所謂的「節數」,7至9個三角斑紋是較常見的。較高階級的部落領袖會要求節數較多、稱為palic或maruatupu的飛羽。

落羽不一定適用 仿真羽毛須限制用途

來義鄉獵人尤振成則對熊鷹數量減少,表達憂心,呼籲慎重考慮文化傳承,別讓熊鷹步入雲豹後塵。
來義鄉文樂村當家領袖羅安吉說,熊鷹羽毛的配戴是有規矩。瑪家部落當家領袖徐春美指出,傳統文化上,熊鷹代表當家頭目看顧土地;勇士獵捕的熊鷹,羽毛一定是獻給領袖。他認為應由傳統領袖來審核誰可申請、配戴。
瑪家鄉排灣村大頭目蕭惠美表示,熊鷹羽毛牽涉到文化的議題,應於民族議會中討論。他支持羽毛庫、肯定仿真羽毛作法,但認為仿真羽毛只適合表演配戴,傳統祭儀不適合。
熊鷹羽毛的節數,也大有學問。蕭惠美認為,羽毛庫內的等級可能無法滿足不同的階層。仿真羽毛雖然很像真的,但他認為,表演可以戴,傳統祭儀還是該使用真羽毛,因為具有祖靈的意涵;他也擔心開放仿真羽毛,可能原本只能戴7節的階層,卻戴到12節,造成習俗上的混亂。

排灣族頭目世襲來的熊鷹羽毛與頭飾。攝影:廖靜蕙
「我是副頭目的身分,我要跟大家說對不起。」望嘉部落副頭目呂連素菁表示,屏科大是告訴大家熊鷹快消失的事實,不該再爭配到數量。族人建立了文化,然而也破壞文化,因此,每個人有責任擔當解決問題,而不是只討論該戴幾支。

替代方案無償使用  沒有買賣減少非法狩獵

此次討論會幾位領袖都提及,涉及文化議題應於部落會議中決定,林務局保育組長夏榮生表示尊重部落詮釋文化的方式,而林務局與屏科大在維持既有的傳統下,盡可能提供可用資源。孫元勳也表示,雖提供無償申請,但因為羽毛數量不多,所以希望以公平的方式讓大家申請,避免造成部落紛爭。

座談會現場。攝影:廖靜蕙
與會者也有對熊鷹族群減少的理由持不同意見的人,認為熊鷹瀕絕並非原住民,而是諸如氣候變遷、空氣汙染等因素造成,不認同對於只說為了取得羽毛而造成瀕絕的說法。「原住民站在弱勢的立場,常要承擔這些結果。」
孫元勳回應,熊鷹數量會這麼少,原始森林變少或極端氣候是一部分原因,而為了配戴熊鷹羽毛,增加獵捕壓力、導致熊鷹族群的減少,最終可能導致文化的消失,到時候恐怕真的不得不戴仿真羽毛。而非法狩獵跟買賣有很大的關係,也是可著力之處,收集圈養族群落羽或製作仿真羽毛,是希望幫大家減少買羽毛的花費,也減少非法狩獵。
孫元勳接受採訪時表示,仿真羽毛是為了減少使用珍貴的羽毛造成熊鷹族群無以為繼,但替代性如何仍有討論空間。魯凱族有一半的人可以接受在公開場合配戴,有一半覺得不能接受;作為聘禮使用接受度又更低,無法接受以仿真、假的羽毛進行。
目前族人配戴塑膠百合花、仿真雲豹皮,但仿真的熊鷹羽毛,有待測試。重點是,如何面對熊鷹族群數量減少帶來的文化以及生態的衝擊。「環境的改變,對生態以及文化帶來衝擊,同時也有很多部落領袖努力透過傳統文化的維繫,減少野外熊鷹的傷害。」孫元勳說。

2014年熊鷹保育論壇報導摘要

熊鷹,是台灣留棲息猛禽體型最大的一種,在魯凱以及排灣族中是頭目、貴族以及英雄象徵,熊鷹羽飾更非人人皆可配戴。
排灣族傳說,熊鷹是貴族(頭目)以及英雄象徵,只有大頭目才能配戴熊鷹最長的一根初級飛羽,以及一根小的覆羽,各部落或有差異,但是熊鷹羽毛是一種識別象徵有如獎狀,只給有功勞的人,取用規定十分嚴格,恢復傳統頭目制度,反而有助於熊鷹保育。
「尊重頭目文化就是保育熊鷹!」魯凱族阿禮部落頭目、Abaliwsu家族代表包基成,
來義鄉文樂村大頭目羅安吉表示,傳統早已判定如何配戴飾羽,規範不能取腹部羽毛,因為那代表了獵殺;除非傷害人類,熊鷹和雲豹皆禁止獵殺。若取了羽毛或皮,要獻給頭目,他認為現代做法仍應參考傳統規定。
來自瑪家鄉、排灣村Taugadu家族代表高冠芬說,以前只有頭目可以配戴羽毛,現在則是有錢什麼都可以買,獵人打獵也是因為需求。在物以稀為貴的情況下,羽毛成了配飾、越來越貴,再也不是榮譽和責任的象徵,背後凸顯的是文化問題。不支持使用替代品,如此一來恐使羽毛濫用,羽飾文化也會失去意義。
「復興文化就是保育熊鷹。」高冠芬說,文化回到本質後,生態也會達到平衡,他提醒與會者,不應將保育熊鷹凌駕到文化復興之上。「如果為了保育熊鷹,而發展替代品,這樣只會讓文化越來越式微;否則即使許多人配戴著替代品、熊鷹也滿天飛,但排灣族文化卻不見了。」
「文化和保育並不衝突」台邦‧撒沙勒以美國政府保障印地安人使用猛禽羽毛的作法為例,包括成立「鷹羽法」、成立鵰類(猛禽)收容中心,收集落羽等作法,建議台灣也可比照設立「鳥類資源中心」提供熊鷹、帝雉藍腹鷴等,亞成鳥落羽給部落申請、使用。
熊鷹對於排灣、魯凱族意義非凡,是排灣族與魯凱族人「真實傳說」,台邦‧撒沙勒說,一旦熊鷹消失,將對頭目文化造成巨大影響;也就是說,物種滅絕,同時也代表了文化崩解。

部落族人持有熊鷹羽毛須不須登記?

農委會林務局保育組組長管立豪表示,《野生動物保育法》31條雖有規定,但目前只有犀牛角、虎皮和象牙須登記,擁有熊鷹活體及產製品者尚未規範。
其次,熊鷹雖為保育類動物,仍可依據21-1條,於30天前提出申請,即可獵捕、宰殺及利用。但熊鷹瀕臨滅絕,因此必須限制獵捕隻數。
依據「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附表中只有魯凱族(不含台東縣)申請熊鷹獵捕,排灣族卻沒有。因此,依現行辦法,排灣族以及台東的魯凱族是不得申請熊鷹獵捕的;只有屏東和高雄市的魯凱族可以。
至於展示的認定,依據野保法第3條第14項定義,展示「係指以野生動物或其產製品置於公開場合供人參觀者」。原住民配戴熊鷹羽毛參加活動,理論上是穿戴飾品,未牽涉到展示;至於藝品店公開展售,已涉及違法,可由地方政府保育主管機關或民眾檢舉處理。藝品店陳售的熊鷹羽毛,必須取得地方主管機關同意才能展示。
※ 人與野生動物主題報導與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林務局   合作刊登

作者

廖靜蕙
環境記者/自由撰稿人。從事社工10餘年,認知到畢竟是人的社會,再弱勢的人都可以為自己發言,決定轉投生態保育,為無法以人類語言發聲的生命與土地寫報導。現居台北市,與貓先生、龜小姐,微曦中閱讀,斗室中寫作。個人粉專「小麻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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