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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港提環差 大台北公共工程土方將送填海造陸
本報2016年10月19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環保署19日舉行台北港環差案的專案小組審查,要再提供收容空間,供大台北甚至桃園地區公共工程剩餘土方填海造陸用。雖然部分委員對於沒有設置暫置區、相關污染防制機制有些存疑,但此案在第一次初審就獲通過,後續的修正僅需以書面審,不需再開會討論。
台北港目前仍在進行第三期工程,先前在環評審查中提出,將在港區範圍收容港域浚挖土方,並進行填海造島,計畫面積146公頃,並預計收容浚挖土方1300萬立方公尺。
不過,卻因為收容空間仍有餘裕,除了港區的土方、協助林口電廠浚挖土方65萬立方公尺後,尚計畫移撥公共工程剩餘土石方。
台北港方強調,此變更並沒有超過原規劃開發量體,提供這些收容空間,是為了幫助公共工程維持進度,同時也減少港區造陸的投資成本。
台北港更提出原港口大門、義民廟、八里焚化廠與瑞平國小四個空氣測站再增加PM2.5的項目,並要將自由貿易港區的部分混凝土型塊護岸調整成親水護岸,更友善生態與提供民眾遊憩空間。
專案小組認為,此次變更大致上是友善環境的,在第一次初審便放行。不過環委廖惠珠也問到,填海的土石從原本的B1、B2類,擴及至B1至B6,但其中B5類為磚塊與混凝土、B6類為淤泥,質疑是否會污染海洋,以及打算如何防範。港方則表示,土方在進入時必須出具相關土壤檢驗證明文件,包括重金屬、有機化合物、農藥等有機物質必須符合標準,也不會收受土污控制場址、整治場址的土方。「若有問題,第一次是退料,再有第二次就不收了。」強調將會把關。
小組要求台北港補充書面資料,包括說明土方管理計畫,如卸載作業環境、收受土石放方污染檢測及應變對策,與填築拋放作業若衍生局部水質惡化,相關的檢測與防治對策。
另有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提出書面意見,對於水域文化資產部分,指出台北港的報告並沒有敘明文化相關的層面,應該暫緩通過。且10月21日將舉行水下文化資產審議會的第一次會議,請開發單位列席陳述意見。
雖然先前有民間團體指出當地水域周邊極可能有沈船、日本軍艦等文化資產,但台北港表示,該計畫範圍的水域僅有航道燈標、工程凸堤、蚵殼叢聚、石塊、地形凹陷等,並無具體水下文化資產。對此環評小組則認為,文資局的意見並非這次變更申請標的,僅提供開發單位參考,並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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