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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飲料不再免費送 環署預告2018年塑膠袋收費再擴大
本報2016年10月28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回應民眾對無塑之島的渴望,環署將擴大「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之管制對象,包括飲料店、麵包店、藥妝、書店等七大類,合計將納入約7萬家業者。預告之後,將展開公聽會流程,預計2018年1月1日實施。
回顧台灣上一波對塑膠袋的管制,已是在2002年,當時規定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七大類管制對象的購物用塑膠袋須由消費者付費取得,不得免費提供。此次再擴大,藥局及藥粧店、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七大類管制對象,將再納管約7萬家業者,其中飲料店業者就有兩萬多家,將是最大宗。違者將遭罰1,200至6000元。
不再限制塑膠袋厚度 擴大「兩袋合一」政策
先前對塑膠袋厚度有所限制,要以厚度增加耐用度,鼓勵民眾多重複使用,結果造成塑膠袋數用量減少,但耗掉的塑膠總量降低程度卻不如理想。此次草案,則改為不再限制厚度,至於塑膠袋的售價則無規定,仍由業者自行訂定。
環署廢管處處長吳盛忠指出,如雙北市,垃圾清除費隨袋徵收的地區,業者可提供專用垃圾袋做為購物袋,也就是擴大台北市府「兩袋合一」的政策。
草案也將規定塑膠袋上得印製鼓勵重複使用與回收的宣導文字,吳盛忠解釋,長期以來,塑膠袋也是資源回收的一項,民眾可將乾淨的塑膠袋可交由資源回收車。
吳盛忠也出示了考察收集到的美國、德國塑膠袋,指出歐洲也不免費提供塑膠袋,一個塑膠袋售價約0.1至1歐元(約合台幣3.56~35.5元)左右。而美國的塑膠袋在上面標榜了使用再生材質,反觀國內目前對再生材質接受度並不高,業者即便使用了再生材質的塑膠袋,也往往「低調」。
做稽查經費落實政策 環團:塑膠袋收費應回歸環署
「還是太慢了」長期關注廢棄物議題的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聞訊,認為既然只是擴大辦理,卻還要等一年多才正式上路仍有點心急。認為目前資訊快速流通,此政策也已有不少民眾支持,與當年郝龍斌時代不可同日而語,應該年底就開始實行。
再者,謝和霖建議,塑膠袋的收費應該回到環保署,作為相關業務基金,而非全由業者賺走。謝和霖表示,在市面上詢問業者,多得到「塑膠袋非常便宜」的回應,以磅計算、一包不過30多元,一包裡有幾個塑膠袋根本沒有一個業者真的知道。向消費者收費後,獲利的都是業者,但政府卻得花更多人力稽查,反之,若將這筆錢繳回公庫供環署運用,作為稽查經費,才能真正落實政策。
謝和霖進一步建議表示,與其稽查幾十萬家零售業者,不如從源頭管制製造塑膠袋者,也許可以從每個塑膠袋有自己的條碼來作,以「履歷」的概念來正視濫用資源的問題。謝和霖表示,相關技術並不難,只是看政府願不願意做,初期的確要花一筆錢建置系統與資料庫,但後續就不用再土法煉鋼使用大量人力稽查,也許環署可以向數據專長的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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