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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聽證制度11月上路 土地徵收爭議有解?
本報2016年10月27日台北訊,陳文姿報導
內政部今(27日)通過《內政部舉行聽證作業要點》草案,並正式公布第一屆聽證主持人名單,聽證新制可望於11月上路。新制能為土地強制徵收引發的諸多爭議提供解答?長期在南鐵東移爭議中要求內政部舉辦聽證程序的律師簡凱倫認為,新制成效仍待觀察。
內政部納入聽證制度 贊成反對雙方可平等對話
新政府上台後,土地強制徵收引發的抗爭仍未間斷,許多民間團體要求內政部進行聽證制度,讓重大爭議決定前,雙方有充分溝通與論證的機會。內政部回應民間訴求,展開推動聽證新制度的配套措施,包括今天公布的聽證主持人與《內政部舉行聽證作業要點》草案。
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未來內政部除了依法規規定應舉行聽證之外,相關的委員會或審議小組,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認為有必要透過聽證來釐清事證或爭點,也可以舉行聽證;同時也賦予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聽證建議權。
內政部法規委員會副執行秘書厲媞媞解釋,並非所有當事人提出的聽證要求都會辦理,還是必須經審議委員會、審議小組等斟酌案件的爭點、事證、爭議性等才能決定。
《內政部舉行聽證作業要點》草案已於部務會報中通過,但還須正式公文轉知給各單位。經內部作業程序後,11月聽證機制才會正式開始。
內政部今天也公布第一屆聽證主持人名單並舉行致贈聘書儀式。9 位主持人分別是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杜文苓、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林明昕及張文貞、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陳立夫及法律系副教授傅玲靜,以及律師林三加、高烊輝、蔡志揚及羅秉成。
聽證成立的認定標準與實施成效仍待觀察
簡凱倫表示,雖然內政部即將展開聽證新制,但實際執行狀況仍待觀察。首先,必須符合有「爭議」的案件才會進入聽證,如果,負責審議的單位(區域計畫委員會、都市計畫委員會、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等)認定該案已經符合公益性與必要性,還是無法舉行聽證。
簡凱倫也提醒,以一個已經通過都市計畫案後所進行的土地徵收為例,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在舉行聽證後,會因聽證而駁回土地徵收嗎?如果真的駁回土地徵收,已經通過的都市計畫會如何繼續?是否會修正檢討?這都有待觀察。
昨(26)西港外環道的土地徵收正進入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審查,目前結果仍未公布。反西港外環道不當開闢自救會會長鄭敦哲表示,最希望內政部能直接駁回台南市政府的徵收,如果不行的話,至少能給一個平等的程序,透過聽證讓雙方有機會把話講清楚,展開真正的辯論,這也是其他自救會共同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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