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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字片羽○雪泥鴻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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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緣到此一訪,
何妨放鬆一下妳(你)的心緒,
歇一歇妳(你)的腳步,
讓我陪妳(你)喝一杯香醇的咖啡吧!

這裡是一個完全開放的交心空間,
躺在綠意漾然的草原上,望著晴空的藍天,
白雲和微風嬉鬧著,無拘無束的赤著腳,
可以輕輕鬆鬆的道出心中情。

天馬行空的釋放著胸懷,緊緊擁抱著彼此的情緒。
共同分享著彼此悲歡離合的酸甜苦辣。
互相激勵,互相撫慰,互相提攜,
一齊向前邁進。

也因為有妳(你)的來訪,我們認識了。
請讓我能擁有機會回拜於妳(你)空間的機會。
謝謝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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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1日 星期四

慰安婦問題與台日關係正常化(二) ──日華的戰後處理與台灣慰安婦問題|劉夏如



對於此次日韓最終協議內容,國內輿論要求政府啟動對日談判並比照韓國,但此次日韓交涉結果明明為「補償」,馬英九總統卻指示外交部與駐日代表處要求日本正式道歉「賠償」,官民立場矛盾(婦援會初始雖不完全滿意也要求比照韓國待遇,1月5日後改為與府方同調)。結果恐再度淪為對內強硬宣示、對外無計可施的窘境。可以預見的,隨後而來的「親日」、「自願說」等煽動挑撥,將會再讓台灣社會陷入既往的口水戰輪迴。

慰安婦問題與台日關係正常化(二) ──日華的戰後處理與台灣慰安婦問題|劉夏如


慰安婦問題與台日關係正常化(二) ──日華的戰後處理與台灣慰安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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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韓慰安婦問題繞了好一大圈,終究還是得回到1965年體制來談。那台灣呢?1952年《日華和約》還是1972年「日華斷交」?法律界線的劃分其實也牽涉到東亞和解問題中,「台灣」該如何發聲的重新再定位。
事實上,中華民國政府從未出面幫台灣的戰爭受害者對日談判要求賠償。光這一點,就與1965年日韓基本條約天差地遠!1952年,日本與國民黨政府簽訂《日華和約》(中日和約),結束戰爭對立狀態,和約議定書載明中華民國自動放棄對日本求償。但戰前台灣並未與日本交戰,故於第三條言明,日本國與國民在「台灣及澎湖群島」的財產和請求權(債權),日後必須以「政府對政府」的形式另行協商(「特別取極」)。此乃公產私產處理問題,與戰爭賠償無涉。1972年斷交前,日本政府曾依據此第三條,接連於1960、1962、1965年三度致函國民黨政府要求協商,皆未獲回應。
接收的日產處理不清,導致日後台籍日本兵索賠運動困難重重。日本政府以國籍為由不肯比照適用日本本國人的戰爭受害者補償,民間求償團體希望政府能出面交涉,多次陳情,1994年行政院長連戰回函表示:「因為我政府對日債務(接受的日產),多於債權,為了避免日方提出同時解決中日間債權債務的要求,不宜由政府出面對日索賠。」任由台籍老兵自生自滅。[1]
(圖片來源:擷取自獨立特派員)
1972年日中建交,《日華和約》失效,無法再以政府對政府的形式交涉,國民黨堂而皇之裝死不認帳。爾後日本面對民間有關台籍日本兵問題的興訟壓力,通過國會特別立法,以人道考量發給每人200萬圓「弔慰金」,針對積欠台籍兵的軍餉、軍郵儲金、壽險金、年金等五項「確定債務」,也因前此日產黨產問題沒有解決,1994年底「片面」決定倍率,台灣人拿到的補償倍率奇低無比(120倍對7000倍),幾乎是羞辱的金額,很多家屬寧可放棄領取做為無聲的控訴。
慰安婦求償問題與台籍老兵不盡相同,補償背後的政治角力成為社會焦點。如前所述,90年代慰安婦問題浮出檯面的背景是韓國的「社會與國家」的對立,在這裡就是台灣與中華民國(國民黨黨國體制)的對立。但台灣慰安婦的求償運動並未經過此公民社會的覺醒過程,反而被收編進黨國體制的中國民族主義抗日史觀框架。婦援會誤導台灣社會對於AWF的認知,例如訴訟權利,宣稱領取補助者必須放棄上訴;控訴日本死不道歉,卻對首相聯名的道歉信隻字未提。發動拒領,阻礙阿嬤們領取贖罪金、甚至將領取補助者消音。這些作法背後,正是此意識形態作祟。[2]為了對抗AWF而發動義賣募捐,卻要求阿嬤們必須在每月15000元政府補助與AWF之間「二者擇一」,對高齡70幾歲的阿嬤們形成莫大壓力。
根據AWF統計,在現任司法院長賴浩敏「以受害者意願為最高考量」並透過萬國法律事務所的協助下,台灣共13名阿嬤領取贖罪金,每人領有500萬圓與後續的醫療服務。相對於韓國單一的反日民族主義,台灣內部則有台灣/中國兩種民族主義的拉扯,問題更形複雜。婦援會與韓國「挺對協」一樣,堅持日本政府必須法律賠償,不接受道義補償,到底是為了誰的正義呢?是女性人權考量還是民族主義至上?全有或全無的零和作法,功過自然也必須接受歷史檢證。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彼時解嚴沒多久,整體教育媒體意識形態資源仍然為國民黨壟斷,對內形成另一種國家對社會的壓迫,「《台灣論》風波」[3]就是此歷史經驗高度落差的展現。對外則繼續無視黨產與戰後賠償問題的關聯。自1972年斷交後,中華民國與日本之間早已無任何類似日韓1965體制的國際法約束了。兩地的實質交流與談判係透過亞東關係協會與交流協會等非正式官方組織,中華民國政府無從出面,當然也就無法比照日韓進行政府間的協商。台籍日本兵與慰安婦這兩種戰爭遺緒,前者因「敵國」軍人身分而備受冷落,後者則捲進90年代東亞和解問題的反日民族主義風暴,「台灣人」究竟該如何為自己發聲呢?
對於此次日韓最終協議內容,國內輿論要求政府啟動對日談判並比照韓國,但此次日韓交涉結果明明為「補償」,馬英九總統卻指示外交部與駐日代表處要求日本正式道歉「賠償」,官民立場矛盾(婦援會初始雖不完全滿意也要求比照韓國待遇,1月5日後改為與府方同調)。結果恐再度淪為對內強硬宣示、對外無計可施的窘境。可以預見的,隨後而來的「親日」、「自願說」等煽動挑撥,將會再讓台灣社會陷入既往的口水戰輪迴。
 

[1] http://pnn.pts.org.tw/main/2015/10/20/(link is external)【獨立特派員】戰亂青春何價?/
[2] 夭折的蘆葦 ──被消音的台灣慰安婦阿嬤們(下)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4461
[3] 2001年日本漫畫家小林善紀作品《台灣論》中譯本在台灣出版,由於書中引述當時總統府資政許文龍發言,表示日本在二次大戰期間沒有強迫台灣女性充任慰安婦,此事引起婦援會與在野黨強烈抨擊,要求陳水扁總統解除許文龍資政職務。當時的輿論攻防,可參見《台灣論風暴》(前衛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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