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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尊重的發展就是掠奪 都蘭部落宣告傳統領域管理原則
本報2017年3月1日台東訊,公民記者陽雨山報導
繼台東平原的達魯瑪克、卡拉魯然部落之後, 海岸線的都蘭部落在昨(28)日 自主宣告實施傳統領域海陸範圍,及傳統領域管理原則, 也成為台灣第一個公告傳統漁獵採集海域的部落。 部落領袖Panay(姜清武)強調, 傳統領域的宣告重點不在限制,而是為了永續使用, 並願意與鄰近部落共同守護著這片美麗的土地及海洋。
28日上午9點,都蘭部落族親及傳統年齡組織動員約200人, 聚集部落舉行海祭的都蘭鼻神聖空間(Pacifalan), 青年升起狼煙,由Panay司祭的宣告儀式緩緩開始, 長老群首先對祖靈及大自然祭禱,接著集體用鋤頭翻土, 青年在開墾區手持長矛跳護衛舞,象徵族人在這裡開墾,有人巡守, 屬於傳統領域的範圍,並宣讀公告內容,最後全體牽手串連一起, 不斷共鳴著祭歌,與山海溝通。
這一刻,都蘭部落至少已等了14年。早在2003年, 部落的傳統年齡組織就開始請教耆老、調查傳統領域, 2008年與原民會專家團隊進行調查,2011年發起「 為Sra而跳」拒絕開發案入侵都蘭鼻, 迄今仍持續增補相關傳統地名、口述歷史、 實際使用與生命經驗等資料。
直到去年(2016),中華民國政府在8月份對原住民道歉, 蔡英文總統也親自到都蘭,與族人面對面, 認定都蘭部落為全國第一個原住民族自治區的試辦區域, 但半年過去,只等到原住民族委員會在2月14日公告的《 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劃設辦法》,其中最引起爭議的,「私有地」 仍被排除在傳統領域劃設範圍內。
中華民國政府繼續立法奪走原住民族的生存空間, 部落還要繼續配合嗎?都蘭部落認為,在傳統領域範圍內,不論公、 私有土地的大型經濟開發行為, 均需在資訊公開與開誠布公的情況下,落實部落的知情同意權, 以避免對部落生活區域造成無可逆轉的傷害。
「無可逆轉」並不是誇飾。 都蘭部落的文化建立在都蘭灣一帶的自然環境,從山上、平地、 到海岸、水下,都是族人的生活空間, 自然環境最容易受到人為干擾改變, 尤其大型開發案及各種不當使用行為、硬體構築造成的污染。
都蘭部落無法接受祖先保留下來的自然環境, 在百年來的開發浪潮下,即將在我們這一代, 眼睜睜地看她被光明正大地破壞殆盡。一位長老起身, 用母語堅定地說「沒有土地與海洋,就沒有生活依靠, 也沒有部落了」。
為落實原住民族自治理念,並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精神, 現階段都蘭部落以「臺東縣東河鄉阿度蘭阿美斯文化協進會」( 以下簡稱協會)為法人代表,展開守護傳統領域的行動。
都蘭部落以一幅高達一層樓的超大帆布海報, 展示傳統領域的調查成果,包含陸域海域, 傳承至今的地名共74個,而都蘭部落管理的陸域範圍, 北至藤橋溪口(#69,cingemngemay),南至郡界( #44,kanalesip),東至都蘭鼻最東側海岸(#32, Cifanaway),西至都蘭山(#5,malataw) 山脊線。海域範圍,北至隆昌部落海岸(#74,kilacay) ,南至加路蘭部落海岸(#62,satafalan), 東至海域三浬(相當於5.556公里)。
都蘭部落規定,傳統領域內不得有破壞性使用之行為, 轄內的人為活動必須受到部落規範。關於開發行為,部落指明公、私有土地及海域的經濟性開發行為、 牽涉倫理的人為活動,均須諮商都蘭部落、取得同意後始得為之。 若在現有公產管理機關所管理的公有土地上,從事任何建設, 均須與都蘭部落取得共識,都蘭部落有權分享公產機關, 在傳統領域上的經濟利益。
針對海域的管理,規定傳統領域內不得使用破壞性方法採集漁獵, 包含電、毒、炸魚,使用流刺網、拖網等大量捕撈的漁法, 季節性海產也禁止提前捕撈。若要設立保育區,必須與部落商討, 以部落傳統生態智慧為基礎訂定保育措施。對於陸域的採集漁獵, 若有其他部落進入從事狩獵行為,基於彼此尊重的原則, 事先取得都蘭部落的同意,並由都蘭部落在內外臉書專頁公告。 協會總幹事Futul(蔡政良)特別對現場的海巡代表喊話,「 不要再抓部落族人了,我們會保育!」
都蘭部落視興昌、刺桐、加路蘭部落生活圈, 為都蘭灣內緊密的生活區域,彼此傳統領域重疊的部分、 任何牽涉經濟性的開發行為,或有倫理疑慮的人為活動, 均須由範圍內相關之部落共同商議,取得共識。
※註:本文羅馬字為海岸阿美語的族語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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