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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核廢處理經驗 ANDRA:獨立、公開、參與
本報2017年3月21日台北訊,陳文姿報導
台灣在高階與低階核廢料選址與處理遭逢瓶頸,核能大國法國如何處理核廢?台電今(21)日舉辦台法核廢實務論壇,特邀法國放射性廢棄物管理專責機構ANDRA的三位專家,來台分享法國核廢經驗。
ANDRA除分享組織運作與技術,也就民眾溝通提供經驗。ANDRA強調,溝通是漫長的過程,沒有捷徑,一定要經過資訊公開、對話、最後才可能走到共同監督合作。
台灣目前主要的核廢產生與處置機構都是台電。台電認為可效法法國ANDRA模式,將核廢處置與台電分割。民間反核團體也同意,獨立的核廢專責單位有助於往下一步走,但台法地理條件、國情與政治背景都不同,台灣應走自己的路。
溝通沒有時間表、不能隱瞞 公開、對話、參與是不二法門
ANDRA是法國唯一的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機構,負責核廢處置設施的設計、建造、營運、監測、核廢處理技術研發及民眾溝通。是一個獨立行政的專責機構,目前管理三座中低階、極低階核廢處置設施及一座高階核廢處置實驗坑道。資金除了來自政府,也向核廢料產生單位收取處理費用。
台灣面臨核廢選址困難與民眾不信任,法國如何克服?ANDRA首席技術長、國際研究發展處處長派屈克.藍代斯(Patrick Landais)直言,很困難,但沒有捷徑。從資訊公開、對話、到與地方共同規畫合作,要花上二、三十年、甚至四十年。即便是今日,地方仍有少數激烈反抗人士。
ANDRA國際關係部經理理查.鮑松(Richard Poisson)以蘆伯(Aube)的中低階處置設施為例,當地設有資訊委員會(CLI),成員均來自地方民代與地方組織。除提供大眾資訊外,也可進行流行病學研究或環境監測等研究。處理設施一旦發生事故都須立即通報地方資訊委員會。ANDRA不是成員,而是負責提供資訊。
鮑松形容,溝通的過程充滿未知、複雜與不信任,卻是必須的。資訊要讓人看得懂,從沒有概念的人到專家都能得到資訊。除了利用網路,也要實際走入社群;他強調,「別隱瞞任何真相」。
ANDRA也提供地方回饋金,但受惠者100%都是公共機構,而非個人。回饋金僅是地方交流的一部分。ANDRA提供地方就業,採購跟合作都以當地企業為主。2011年法國甚至制定特別稅,確定ANDRA的額外處置稅100%都用在當地。
以高階廢棄物地下實驗室為例,法國也於2005年、2013年舉辦兩次全國性的政策公開辯論。選址過程更是從30個潛在場址,限縮到4個,最終才選到Cigeo。
ANDRA獨立營運模式 反核團體:可參考,但要走自己的路
ANDRA於1979年成立,原隸屬法國原子能委員會。1991年依據放射性廢棄物法(Waste Act)轉型為獨立行政的專責機構,受原能會監督。
藍代斯表示,ANDRA最後端的核廢處理,但基於汙染者付款原則,核廢料產生公司(如法國核燃料公司ARENA、法國電力公司)必須負擔處理費用。
與台灣不同之處在於,台灣核廢處置主要由核廢產生機構-台電負責。台電核能後端營運處處長張學植坦承,由台電負責溝通,常面臨地方的不信任,應該提高位階,由獨立的機構負責。政府也朝獨立處置機構規劃,行政院數次送《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但內容還存在爭議。
受邀參加這次論壇的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認為,台灣有獨特的社會背景、地理因素、政治組織,法國經驗可供參考,但無法複製。
她說,將核廢產生與處理機構分割在台已有相當的共識。然而,機構的層級、經費、監督機制都還缺乏共識,大眾擔心它變成不受監督的怪獸部門。至於目前低階核廢選址走不下去,不能只靠專責機構解決,相關的修法、立法都應盡快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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