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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不掉的垃圾危機 焚化爐反加重台東財政負擔
採訪撰稿:陳慶鍾;攝影剪輯:陳慶鍾
建農垃圾掩埋場收納全台東市的廢棄物,容量有33萬5000立方公尺,目前只剩下7.5%的掩埋量,已經接近飽和。台東縣有13座垃圾掩埋場,幾乎都和建農垃圾掩埋場一樣有爆滿危機,尤其是人口較多的鄉鎮,剩餘掩埋量都低於一成。所以過去幾年台東的垃圾都是委託外縣市代為焚化,最早是屏東縣,後來是高雄市。
2016年全國最大的焚化爐底渣再利用處理廠映誠公司,涉嫌濫倒焚化爐底渣,詐領各縣市處理費3億8100多萬,被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和詐欺罪起訴,爆發焚化爐底渣無法去化的問題。
高雄市政府為求解套,轉而要求外運垃圾來代燒的縣市政府接受,免費代燒垃圾,但是燒1噸垃圾要運回1.8公噸底渣所處理過再生粒料的互惠方式,才同意繼續代燒垃圾。
違法傾倒底渣污染魚塭的疑慮未除,台東縣民無法接受以代燒垃圾換回更多底渣的互惠辦法,2016年11月以後垃圾就無法往高雄送,變成以全掩埋的方式處理。
高雄市不再協助處理垃圾,台東縣各鄉鎮市的垃圾掩埋場馬上拉起警報,台東縣政府緊急規劃活化工程,將開挖掩埋場,把不可燃和可回收物,篩選分類重新壓縮打包,來延長掩埋場的壽命。
即使加上活化工程,台東市建農垃圾掩埋場大約只能再支撐一年半,面對未來的垃圾危機,台東縣政府拋出考慮啟用垃圾焚化廠這顆震撼彈。
台東縣垃圾焚化廠2005年興建完成,日處理量300公噸,當時因為推動資源回收政策,每日垃圾量從180公噸減到120公噸,垃圾量嚴重不足,縣政府每年要額外貼補1億多元,不符合效益遲遲沒有啟用營運。
最後廠商和台東縣政府對簿公堂,2011年法院仲裁雙方終止合約,台東縣政府以19.6億元買下焚化廠產權,而這筆錢由環保署分16年支付。
台東縣垃圾焚化廠要不要啟用,經過一年的評估,台東縣政府在2017年1月舉行垃圾焚化廠修繕和委外經營可行性評估公聽會。顧問公司表示,廠區經過十年的閒置,和環保法令的逐年加嚴,焚化廠要啟用得先耗資3.5億元修繕升級。
經營如果採取ROT模式,交由廠商修繕後營運20年,每天的處理量必須維持在八成五,也就是每日焚燒255公噸的垃圾,才符合成本效益。但是台東一天的垃圾量少於120公噸,連一半都不到,每噸垃圾焚化成本將因此暴增三倍,加上還要支出處理底渣的費用,全部加起來比遠距離送到高雄市處理還要貴很多。
荒野保護協會台東會長林義隆批評,十年前起爐停爐的理由跟現在一模一樣,沒有任何的改變,我們國家都已經賠了20億元停爐,還要再啟用焚化爐,是一件很難以想像的事情。
啟用焚化爐的成本對台東縣來說實在太貴,顧問公司分析,必須靠代燒鄰近縣市的垃圾,或開放廠商焚燒一般事業廢棄物,才能符合成本效益。荒野保護協會台東分會蘇雅婷認為,收屏東或花蓮的垃圾,環保署必須支應代燒補貼和轉運補助,還要跨縣市協調跟宜蘭竸爭搶垃圾,再加上遠距運送的第二次污染,只為要顧及焚化爐營運的利益,其實是擴大台東的環境污染。
台東縣每年產生8萬8000多公噸的垃圾,由於發展觀光業,平均每人每日垃圾產生量1.089公斤,高居全國第二。垃圾回收率雖然逐年進步,但仍略低於全國的平均水準,目前位居全國第十一名,所以不論從源頭減少垃圾量,或加強資源回收再利用,都還有努力空間。
從垃圾性質來看,依據環保署2015年的統計資料,台東縣棄置的垃圾當中,以紙類占37.92%最多,其次是廚餘有35.95%和塑膠類占16.77%,這三大類如果都能確實分類回收再利用,將可以減少90%以上的垃圾,零垃圾的目標並非天方夜譚。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東分會會長廖秋娥強調,如果啟用垃圾焚化爐,一年保少估計至少要花一億多元,又貴又會產生污染危害縣民健康,和傷害在地產業。如果推動零垃圾政策加強資源回收,可以讓台東的垃圾降到最低,另外再新闢垃圾掩埋場,即可解決垃圾危機。
目前家戶垃圾的焚化量,只占全國24座焚化爐的六成五,其他餘裕量都被拿來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荒野保護協會台東分會蘇雅婷認為,不論垃圾焚化的區域整合,或再生粒料去化的問題,環保署都應負起職責,避免垃圾大戰再度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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