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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字片羽○雪泥鴻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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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緣到此一訪,
何妨放鬆一下妳(你)的心緒,
歇一歇妳(你)的腳步,
讓我陪妳(你)喝一杯香醇的咖啡吧!

這裡是一個完全開放的交心空間,
躺在綠意漾然的草原上,望著晴空的藍天,
白雲和微風嬉鬧著,無拘無束的赤著腳,
可以輕輕鬆鬆的道出心中情。

天馬行空的釋放著胸懷,緊緊擁抱著彼此的情緒。
共同分享著彼此悲歡離合的酸甜苦辣。
互相激勵,互相撫慰,互相提攜,
一齊向前邁進。

也因為有妳(你)的來訪,我們認識了。
請讓我能擁有機會回拜於妳(你)空間的機會。
謝謝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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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0日 星期六

開啟綠電新時代 未來電業需要的三項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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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啟綠電新時代 未來電業需要的三項修法


建立於 2016/12/09
作者:柯妤萱

綠電發展契機:電業修法

政府努力推動的電業法修法已確立了電業自由化的方向,將原本台電所掌握的發、售電的權力下放給民間業者。由於此舉開放市場供民間業者加入競爭,再生能源確實也因而受惠,故有自由一說。不過,電業原本就是特許行業,政府既然特別允許,也會特別管制,不可能完全自由。因此「圖利財團」的疑慮不會是阻擋開放市場的理由。理想上,政府對能源的控管是出於保護國民用電的人權,也為了國家安全。
儘管電業法修法難以一步到位,自由化仍然是為台灣再生能源解套的正道。

非核家園就在眼前 綠電成長夠快嗎?

考慮到2025非核家園的願景,綠能需在短短十年內蓬勃發展。在綠電機制萌芽時,政府要保證優先購買綠電;當綠電量夠龐大時,政府則需擘畫電力交易市場來批發電力;同時,也要確保人民想要購買綠電時,就能買到純正的綠電。
2025年,台灣預計將有20%的發電量來自再生能源;歐盟則期望能在2030年前達成再生能源占總發電量一半以上。要加速綠電發展,電業法修法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
本文將為讀者介紹,此次修法暫未列入,而國外行之有年的三項綠電相關制度:電力交易市場、綠電優先上網與綠電認證。

一、電力交易市場

電力交易市場分為遠期契約市場(Forward Contracts, 預購未來一年或一季電力)、前一日市場(Day-Ahead, 預購隔日電力)、日內市場(Intraday, 當日交易)與即時市場(Balancing, 即時交易)四種。
多數的電力交易會在發電前一日即交易完畢,也會預估多少供電量可以滿足需求,而前一日、日內與即時市場的設計都是為了提供電力系統的彈性,確保電力調度。在這些市場中,電價會反應出維持系統彈性的價值。比如說,當日的電力需求量被低估時,日內市場的電價就會比較貴;系統內的風電量大時,風電預測的失誤也會影響交易價,當日交易的電價會隨著綠電量的高低而遭調整,起伏不定。

歐洲電力市場架構。圖片來源:Agora

二、綠電優先上網

在電力市場的設計中,以哪種能源來供電是依照生產的邊際成本而定。邊際成本意指廠商每增加一單位產量所增加的成本,發電成本越低或趨近於零者優先被買賣、上網與使用。由於風電與太陽能的成本比其他種能源更低,也就形成綠電優先上網(merit order)的形式。
這樣的設計除了會讓供電端主動尋找最有效彈性供電的做法,也會降低消費者的電價,因為邊際成本近為零的綠電優先供應需求,剩下的需求量再由成本次之的能源發電提供。

不同電力來源的上網次序。圖片來源:IEA,Re-powering Markets。
據國際能源署的規劃,邊際成本最低的再生能源在電力系統中優先上網、消耗,再按照由低至高的發電成本將各種電輸入電網,依序為:核電、煤電、天然氣與燃油發電。這種以邊際成本為依歸的設計能保障綠電優先入網(merit order)。
在比利時、德國、法國與荷蘭的即時市場中,皆設有保障綠電優先上網(接上電力網絡,將生產的電力傳輸給用戶)的制度,不過台灣電業法的修法裡完全未納入此設計。

比利時、德國、法國、荷蘭都有綠電優先上網(merit order)的做法。圖片來源:Agora

三、綠電認證機制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曾於年中表示,電業法修法時將建立「綠電認證機制」[1],若能藉由購買綠電認證獲得純正的綠電,不但能提升台灣製造商的競爭力,也能供應Google等公司的採購需求。
不過在年底的修法裡,相關討論寥落無幾。儘管目前台電已提供綠電認購計畫,但台電發言人也已說明,目前無法證明每度綠電的來源為何,綠電認證機制尚待健全。
此外,在電力市場自由化後,有心改善環境的消費者也會考慮購買其他小廠商生產的綠電,除了保護環境,也協助供應端良性競爭,不再由台電獨佔。因此,未來電力市場將有機會推出各種保障消費者購買純淨綠電方案。
在美國,綠電認證(REC)是消費者能輕易支持再生能源的重要管道,每張綠電認證即代表一千度綠電。接受Google出資合作的美國資源解決方案中心(CRC,Center for Resource Solutions)便是北美推動綠電認證最大的組織之一。綠電認證機構獨立於電業外,提供消費者可追溯發電來源的Green-e綠電認證,也能讓製造商藉購買憑證宣稱符合碳排放標準。
2015年,CRC便售出440億度綠電,也與3.6萬間公司合作;綠電憑證交易年成長率為13%。CRC也預定將以台灣為亞洲第一站來發展綠電認證。

向CRC購買綠電憑證的零售商可在商品上附加Green-e標誌。圖片來源:Green-e
在發電端引入綠電優先上網(merit order)規範,就會連帶要求電網要能吸納這些綠電,這是在電力系統中有效增加綠電比例的方式,也保障綠電生產者的權益。
綠電認證則能從消費端保障消費者花費購買的綠電足夠綠。在越來越綠的電網中,電力交易市場的制度則能讓各種電力透明地交易,並在電業管制機關之下運作。
修法是困難的作業,無法一步登天,但仍希望台灣的能源系統可在健全的法律機制下轉型,在2025年達到20%綠電的政策目標,同時也協助生產者安心營運,與有心支持綠電的消費者邁向雙贏。

※ 參考資料
  1. 聯合報:電業法要修改 將可向民間電廠買綠電
  2. 美國國家環境保護局RECs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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