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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律師已經快三十年了,當然常要處理遺產的事,通常需要律師處理遺產的人,多半是有錢的人,可是我曾經處理一個案件,寫遺囑的人卻是一個沒有多少遺產的神父。
這是二十年前的事,一位在南投縣鄉下的年輕神父寫信給我。
他說:「他們那裡的老神父病重,需要一位律師去見證他的遺囑-我信天主教,他們請我去,當然希望我能免費服務。」
身為天主教徒,我覺得這件事義不容辭,立刻就去了。
老神父雖然病重,卻不願住院,住在教堂裡。
我去的時候,他很清醒,但非常虛弱,已經不能說話,遺囑大概是他口述以後,別人寫的。
這一份遺囑的主要內容都是對那位新的年輕神父寫的。
老神父在遺囑中叮囑新神父好多事情,比方說,有一位教友最近失業了,情緒很不穩定,老神父請新神父一定要去幫助他找一份工作;某某人酗酒,老神父叮囑新神父幫助他戒酒;某某國中學生不想念書,成天混,老神父希望新神父好好地管教這個小孩子;某某年輕人在台中打工,有參加幫派的可能,老神父請新神父務必要使這位年輕人不至誤入歧途。
我記得大概有七個案例,老神父一再叮囑新神父一定要認真照顧他們。
遺囑的最後一句話:「我的財產全部遺給張神父。」
張神父就是那位新來的年輕神父。
我將遺囑唸了一遍,問老神父是不是的確寫了這份遺囑。
老神父點了點頭,他已經無法簽字了,我們拉著他的手指畫了押,如此就完成了手續。
幾天以後,張神父告訴我,老神父過世了,我告訴他遺囑已經開始生效。
我當時好奇,問他究竟老神父有多少財產?
新神父告訴我說:「他們發現他遺有現款二百元新台幣,還有一些舊衣物和書。」
即使在二十年前,二百元實在不算什麼,老神父顯然是個不折不扣的窮人,新神父從老神父那裡好像沒有得到任何遺產。
我每年都會收到張神父的一份報告書,說明他如何處理那七個案子,看來他處理得不錯,也都有好結果。四年以後,我告訴他,他已經照神父的遺囑做了,以後不需要再送報告過來了,這個案子就此結束。
二十年過去了,我的秘書在整理檔案時發現了這個案件,也勾起了我再度去南投鄉下的想法,我設法聯絡上那位當時年輕的張神父,他仍在那裡,我說我想去看他,他十分地表示歡迎。
二十年前,我就覺得鄉下這裡好舒服,空氣新鮮,風景好,又沒有交通擁擠,現在這種好感更加強烈了。
當時的年輕神父現在已經步入中年,他一方面招呼我坐下,一方面仍在應付許多事情,我感覺到這個小村落的每個人都是他要照顧的,他和我談話不到幾分鐘,就會有人來找他。
我們談了一陣子,我決定問張神父一個問題,以解我的心頭疑問。
我問他那位老神父明明知道他只有二百元新台幣,為什麼要在遺囑中說他要將財產遺給他?
張神父說他當時也不懂,他以為老神父老來糊塗了。
可是幾年以後,他終於懂了。他說他當時才從美國念完碩士回國,他畢業於美國的明星大學,碩士學位是生物化學,總以為自己會被派到大學去輔導大學生,沒有想到被派到山間的鄉下,他說這裡的教友根本對他的學問毫無興趣,他因此有些不安,也有點失望。
可是他規規矩矩地照老神父的遺囑做了,一旦開始,他就全心投入了關懷村民的工作,他發現有好多人需要他的幫助,他也就成天幫助他們。
有一天,他忽然發現,他擁有一個特別的東西,就是心靈上的平安,而他知道,如果他沒有愛人,他是不會有這種平安的。
老神父當年叮囑他愛人,然後說將財產遺給他。
老神父的財產就是心靈上的平安,心靈上的平安不是白白地能得到的,只有真心愛人的人,才能擁有它。
老神父的意思是:「年輕神父,你如能真正的愛人,就能得到心靈上的平安。」
神父告訴我,他仍和他的老同學、老朋友有聯絡。他們也都常常來看他,和他們比起來,他的確看上去一無所有,但是他所感到的平安,卻不是他那些同學所能享受的。
我們天主教徒,個個想得平安,但真正心中有平安的人是很少的,為什麼?
無非是因為我們沒有抓到秘訣,我們應該知道,平安絕非白白地能夠得到的,沒有愛人是不能享受這份珍貴寶物的。
我開車回台北的時候,決定要將那份遺囑好好地保存起來,因為它所牽涉到的是一份無比巨大的財產,最重要的是:『寫遺囑的人過世的時候,一無所有,是個道道地地的窮人。』
所謂宗教,應該是這樣放開心胸與人為善的,而不光只是念經頌佛或禮拜禱告這些形式上的東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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