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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工廠低污染認定誰主責 經部與環署互推 王美花:「這誤會比較大」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陳文姿報導
事關農地工廠管理的《工廠管理輔導法》(以下簡稱工輔法)進入最後修法階段,預計在第二次臨時會中就會三讀。不過,在20日的黨團協商中,經濟部即便在立法院長及立委訴求下,仍不願設下農地工廠輔導期期限(落日條款)。經濟部次長王美花今(24)日在「APEC城鄉創新生態圈論壇」會後受訪表示,經濟部已就此討論,一兩天內就會確定。此外,她否認外界認為低污染業別認定是經濟部主導的說法,她表示「這誤會比較大一點」。
不過,根據《工輔法》修正草案條文,經濟部是主管機關。環保署澄清,污染認定是由「經濟部」會同環保署、農委會等機關認定,目前已經有初步討論的版本,預期會增加幾項中高污染業別。王美花也否認這次修法會比現況更差,「坦白講,這麼多已經存在這麼久的工廠,地方政府也不執行啊。」
污染類別是關鍵 經濟部、環保署誰主責?
《工輔法》修正草案3月通過初審,確定違章農地工廠將以2016年5月20日,也就是蔡政府上台為界,之後新增的農地違章工廠斷水、斷電、拆除;以前存在的低污染工廠可留在原地輔導合法。
至於高低污染業別影響工廠是否可以就地輔導?過去低污染的認定方式寬鬆,不少疑似中高污染行業也被納入其中。環團強力訴求污染認定應重新界定,並交由環保署、農委會來主責。
王美花說明,是不是「非屬低污」(即中高污染)是由環保署主導,農委會、經濟部是跟環保署討論,業別會由環保署公告,「我們(經濟部)是被邀請參加表達意見」,「這誤會比較大一點」。
不過,環保署副署長蔡鴻德受訪時回應,根據《工輔法》(草案)28-1條,非屬低污染的輔導是由主管機關經濟部會同有關機關參加,環保署與農委會都有參與,目前已經有初步版本,但還需進一步確認。
蔡鴻德解釋,會以原來49+1項非屬低污染業別(意即中高污染)的名單為基準,再增加幾項中高污業。希望經濟部輔導中高污染行業轉業或遷廠、關廠。
輔導期落日條款 經濟部:一兩天內決定
低污染工廠的輔導程序分兩階段,第一階段限期十年內改善並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第二階段是土地、建物合法化程序,未設期限。環團擔心沒有落日條款,工廠不用急著改善,也能永久留在農地。民進黨、時代力量立委提案設定「特定工廠登記」20年期限,連立法院長蘇嘉全都表態支持。
另一方面,今早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與臨時工廠登記聯盟代表們召開記者會,表達反對落日條款的訴求。
王美花表示,輔導期雖然可能長達20年或25年,但時間到了又要再面對一次。經濟部原本的想法是先做,等看到成效後再確認。但是,面對立法院的呼聲,行政院這一兩天就會確認。
這次《工輔法》草案也增加地方不執行拆除時,中央機關得依法停止供電、供水條款。王美花說,她不認為《工輔法》通過會更差,現況「坦白講,這麼多已經存在這麼久的工廠,地方政府也不執行啊。」
她否認《工輔法》修法是為選舉護航,她解釋,這是因為舊的輔導機制(即臨時工廠登記)明年6月就要到期。臨時會通過的話,經濟部只剩半年準備相關子法,但如果等下會期才通過,就會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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