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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原民獵瀕危穿山甲? 花蓮縣府保育搞烏龍
作者:瑭芯(公民記者)
穿山甲是全球盜獵最猖獗、走私問題最嚴重的哺乳類動物,現已瀕臨絕種。為了保護這種珍貴的動物,聯合國9月28日在南非約翰尼斯堡召開第17屆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CITES)會議,初步通過將全世界八種穿山甲從附錄二物種(需要管制交易情況)提升為附錄一物種(全面禁止在國際間交易);最終協議將在10月5日,由182國家代表全體出席的會議中一致通過。
當全世界都對通過穿山甲被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提升到最高貿易限制的「全面禁止販運」感到欣慰時,花蓮縣秀林鄉卻開放部份狩獵穿山甲;消息傳出,即引發保育界怒火撻伐,網路上更是熱議紛紛。
林務局1日發布新聞稿,「為避免模糊祭儀焦點,林務局建議狩獵避開穿山甲獲部落善意回應;兼顧生物與文化多樣性,將修訂原住民傳統獵捕管理辦法及附表。」林務局更考量穿山甲對原住民族傳統祭儀與生活必要性並不高,會立即與原民會協調,自可容許利用之名單中刪除穿山甲,以期盼事件順利落幕。
銅門部落也發布聲明稿表示,穿山甲並不是太魯閣族傳統文化狩獵物種,而銅門山林獵場也未見穿山甲行蹤;因此,拒絕獵捕穿山甲,狩獵祭儀期間銅門部落族人皆需自律與彼此監督。畢竟,我們才是最理解這塊土地的人,保護這塊土地的自然資源是我們的責任。
回顧事件始末:
花蓮秀林鄉一年一度太魯閣部落「狩獵祭」,將於10月3日登場,為期12天。首開先例開放文蘭、銅門兩村列管地的37名「認證」部落獵人,可在狩獵祭以弓箭、獵槍、傳統獵捕器、陷阱、漁網及釣具等一般獵具,在指定區域內合法狩獵部分2、3級保育類動物;成為台灣第一個「限時、限量、限地」狩獵祭。鄉公所同時強調:「打獵的區域、獵物的數量、品種都有限制,違者自行負擔法律責任。」盼族人都能在合法規範下,平安完成狩獵行動。
秀林鄉公所於9月30日在銅門村舉辦祈福儀式以及狩獵祭說明會,表示今年狩獵祭保留合法獵捕動物種類包括去年即有的台灣獼猴、飛鼠、山老鼠、山豬及野鼠5種,今年更增加台灣野山羊(長鬃山羊)、山羌、台灣水鹿、山壕(鬼鼠)及穿山甲5種。並各開放不同獵捕數量,其中以山老鼠60隻為最大數量,新增的山羌和台灣水鹿均為30隻、山壕、穿山甲和台灣野山羊也各為20隻的開放獵捕數量,總計一次將開放10物種、260隻動物;另外,魚蝦蟹也開放10公斤捕獵量。
穿山甲面臨什麼危機?
穿山甲的肉和骨骼與鱗片在部分亞洲及非洲國家被視為珍貴的傳統藥材。尤其,據說穿山甲的鱗片有活血通經藥效,五年來價格更是激增十倍。更以中國、越南、菲律賓、巽他等亞洲國家需求特別大,而大量盜獵導致滅絕,因此在非洲發展出複雜的非法產業鏈。
夜行性獨居的食蟻動物穿山甲,難以飼養,因此人工繁殖不易。當牠們遇到危險時會蜷縮成球狀。當牠們遇到危險時會蜷縮成球狀,這個特性卻讓牠們遇上人類反而成為最大的致命傷。穿山甲在全球都面臨瀕臨絕種的威脅,是目前非法盜獵走私最為嚴重的哺乳類,依據IUCN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物種生存委員會(The IUCN Species Survival Commission (SSC) Pangolin Specialist Group)穿山甲專家小組(由倫敦動物學會(ZSL)負責)的報告,顯示在過去10年至少已有100萬隻的穿山甲遭到非法獵殺。
在台灣,穿山甲大多棲息全島山麓至海拔2500公尺山地的次生林內,以低海拔山區為主。同樣面臨瀕臨絕種危機,除了「盜獵」以及被野外流浪狗咬致死傷,因車禍遭路殺事件也時有所聞。
保育與狩獵非對立 切莫污名化
保育與狩獵,本不應處於對立面;總統蔡英文也於8月1日原住民族日公開宣示要還給原住民土地及狩獵權。而在實務上為避免查緝困擾,公部門在原住民祭儀期間最多也僅開放獵殺危害農作物且數量過剩的台灣獼猴,若祭儀期間外獵殺保育類動物仍須依法判刑。
根據現行《野生動物保育法》21條之1規定,台灣原住民族基於其傳統文化、祭儀,而有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必要者,若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可後可不必受罰,但未經許可,從事獵捕、宰殺或利用「一般類」野生動物,供傳統文化、祭儀之用或非為買賣者,處以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野外生態觀察經驗豐富的「綠自然 旅遊×文創」負責人之一游崇瑋說,全世界都知道穿山甲被獵捕走私以後去了哪裡。如食蛇龜近十年也被走私了至少數萬隻到對岸,這還只是因為過去食蛇龜在台灣數量尚稱穩定,才可能有這樣的獵捕走私量。然而,穿山甲一直以來都是少見的野生動物。游崇瑋更表示自己16年下來的野外經驗,也只看過五隻穿山甲,這絕對是非常少的野生動物了!
游崇瑋也說很簡單一個觀念,「同樣是保育類,今天開放狩獵山羌、山羊,只要在『管理妥當』的前提下,我支持合理狩獵。」但為什麼要把腦筋動到根本沒多少肉、全身披著和人類指甲成分相同的鱗片、移動緩慢、無法張口反咬,沒有攻擊能力的稀有可憐動物身上呢?
這次事件可讓我們思考野生動物保育跟文化祭典的關係,以及官方行政作業態度;不管縣府作業有任何疏失或烏龍,代表的是縣府內部管理鬆散出了問題;把才經過國際CITES提升的物種列為狩獵名單,除了未考量現實物種的生存壓力,更等同把整個國家保育形象和原住民形象一起污名化。這樣的烏龍若非消息釋出,關心保育的鄉民憤怒跳腳,再經過各方人士努力,豈不就執行下去了?
※本文轉載自PeoPo平台:https://www.peopo.org/news/3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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