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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綠電市場供需 經濟部:離岸風電將成供給主力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陳文姿報導
愈來愈多企業投入購買綠電,台積電南科三奈米廠就承諾使用20%,相當於每年10億度的綠電;Google更找上台南魚塭地,與國內業者合作建置10MW光電,以符合100%綠電目標。綠電需求日增,供給是否足夠成為另一問題。
昨(20)日經濟部次長曾文生率隊向環保署環評委員報告未來綠電供需時,以企業用電大戶購買5%綠電估算,指出綠電需求將高達75億度。雖然2025年將有617億度的綠電,但大部分綠電都已參與政府躉購(綠電收購)而無法於市場交易。因此最大宗的綠電供應將來自競標的離岸風場,約可提供63億度綠電。長期而言,還是希望綠電供需相互帶動,成為穩定的市場。
自願性、法規要求 綠電需求日益增
水電供應有限、加上國際減碳趨勢,愈來愈多的環評審查都開始要求開發業者承諾使用綠電。曾文生昨特地帶領能源局、水利署、標檢局向環評委員說明全國供電、供水情況及最新的綠電憑證發展。
曾文生盤點,綠電需求來自幾個面向,一是自願性的,包括企業社會責任、參與國際百分之百再生能源倡議「RE100」、參與蘋果供應鏈等,由企業主動購買綠電。
二是因應環評、法規要求而購買綠電。例如,台積電打算在南科設廠,擴大產業園區,環評時就被要求使用20%綠電;也有的園區已通過環評,但用電量增加,也會被要求使用綠電。此外,台南、台中的低碳城市自治條例都已要求契約容量800瓩以上的用電大戶要購買10%綠電 [註1]。
曾文生說明,800瓩用電大戶用電就佔總用電的60%,以全國年用電量2400億度來看,這些大戶的用電量就有1500億度。如果要求每個用電大戶都買1%綠電,需求大約是15億度;買5%的綠電,就要75億度的綠電。
綠電多被政府收購 競標的離岸風電將成主要來源
在供應層面,曾文生以2025年全國年用電量3000億度、綠能配比20%估算,屆時將有617億度的綠電。不過,這些綠電多已參與躉購(FIT,政府保證收購綠電),不能再拿到市場上銷售 [註2]、也不能取得綠電憑證,因此,企業可買得的綠電非常有限。
曾文生盤點,國內綠電最大宗、且不會參加躉購的綠電就是離岸風電競標階段的四個風場 [註3],也就是「北陸電力」與「玉山能源」的海龍二號、海龍三號,及「沃旭能源」的大彰化西南與大彰化西北等四座風場,共計1.664GW。以滿發小時3750小時估算,約可發63億度綠電,將成為國內綠電交易最大來源。
另一個綠電來源是太陽光電,曾文生表示,以Google為例,就找上太陽能業者,一起合作生產綠電,直接賣給企業。
以63億度的離岸風電、加上太陽光電,預估可滿足75億度(以企業用電大戶購買5%綠電為例)的需求。但這些綠電都不夠的話,就要仰賴另一個來源。
曾文生表示,躉購費率一直隨國際發電成本下跌而往下調整,政府綠電收購費率愈低,就會有更多綠電業者轉而將綠電提供給市場 [註3]。
健全綠電市場 供需互相帶動
外傳離岸風電第三階段的區塊開發也會採取競標,至於這能否成為綠電供應的主力,曾文生受訪回應,原則上如此,但尚未確定。他補充,購買綠電憑證只是「綠電」的一種。環評、地方自治條例所要求的「綠電」,其標準是什麼?還有細節也尚待確定。
曾文生表示,當綠電需求面出現、供給面也會跟著產生。供需如果能互相拉動,就會形成市場機制,不太需要政府介入,這會是比較好的方向。
※ 註1:台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即規定「指定用電契約容量達800瓩以上用戶,應於本市擇適當場所設置契約容量百分之十以上之太陽能光電系統。」台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亦規定「用電需量在一定容量以上者,應於用電場所或擇本市適當場所,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之太陽能、風能或其他綠能、節能設備。」經發局分3期公告用電量月平均800瓩以上大戶,要求自公告日起3年內完成裝設用電量10%的再生能源系統。
※註2:〈綠電賣誰? 躉購跟憑證的單選題〉環境資訊中心,2019.01.17
※註3: 由於這四個風場的競標價格約為每度2.2元-2.5元,由於市場的綠電價格比較高,所以預估這些廠商不會加入躉購,而會選擇到綠電市場。躉購與市場價格的關係可參考:〈綠電走向自由市場日趨活絡 2020憑證交易上看10萬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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