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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新制 杜絕空污防治設備排廢水 電廠燃煤含汞量得申報
本報2018年1月9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環保署在去年底公告一波水污染防治加嚴新制,大幅加嚴了「放流水標準」中重金屬與氨氮等項目的標準,更要求燃煤電廠燃煤總汞量,從元旦開始,每半年得申報一次。
由於燃煤造成空污問題,近年主要排放大戶燃煤電廠,逐漸遭到緊盯並要求改善。不過,除了空保處要管,水保處也要規範燃煤品質。
環保署水保處處長葉俊宏指出,目前為了改善空污排放,燃煤電廠會設置濾袋、濕式處理防治設備,但這些設備在水洗後,將會排放廢水,若燃煤的品質不佳,這些廢水的含汞量也會因此提高。因此水保處也要求管制燃煤品質。
葉俊宏表示,環保署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的第49條之8,新增了燃煤發電廠需記錄申報燃煤總汞量相關資料,規定單次採購的燃煤總汞量不得高於乾基每公斤濃度0.45毫克、或前一年採購燃煤總汞量加權平均值高於乾基每公斤濃度0.3毫克,每年1、7月底要做申報。不符者需提出汞總量管理計畫,後續也可依準則裁罰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
在「放流水標準」,環保署也參考美國環保署針對燃煤蒸汽發電廠加嚴管制規定及水俣病公約管理計畫,對於燃煤發電廠發電機組且產生排煙脫硫廢水進入廢水處理設施者,加嚴汞、砷和硒管制限值。
至於未來是否再下修燃煤含汞量,葉俊宏表示,目前尚無期程,先收集資料、建立資料庫後再做研議。
此外,「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也為了提升畜牧糞尿資源循環經濟,對畜牧業廢水排放管理、疏漏與溢流、回收使用等管理規定提出修正。例如增訂畜牧業應採行資源化處理措施;整合疏漏與溢流管理;強化廢污水回收使用補充水源管理等。
放流水標準整合 加嚴、新增多項管制
這次公告的「放流水標準」也大幅加嚴重金屬含量、優氧化的元兇「氨氮」更新增為納管項目,不過,這些新增與加嚴的管制有三年緩衝,將在2020年7月1日上路。
內容包括將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等特定業別管制標準整併於放流水標準中,並基於提升水體品質、降低農地污染風險,修正氨氮、重金屬、致癌性物質及真色色度等管制項目、限值。
例如運作中的金屬事業,包括排水量大於500CMD(立方米/每天)的半導體、光電、化工、印刷電路板業,與大於150CMD的電鍍、金錶、金屬基本工業,將加嚴鎘、鉛、總鉻、六價鉻、銅、鋅、鎳、硒和砷等,共九項重金屬的管制限值,並新增「錫」為管制項目,且依排放水量規模區分管制限值。
葉俊宏表示,這一次大幅加嚴,是因為重金屬具累積性,雖然目前的放流水經處理後雖已符合管制標準,但排入承受水體,若屬基流量較小的灌排使用渠道或其他水路,還是可能導致灌溉作物和農地受到重金屬污染。
因此針對製程運作重金屬且排放水量達一定規模之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化工業、金屬基本工業、金屬表面處理業、電鍍業、印刷電路板製造業等七種事業、科學工業園區、石油化學專業區和其他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加嚴鎘、鉛、總鉻、六價鉻、銅、鋅、鎳、硒和砷等九項重金屬之管制限值,並新增錫管制項目,依排放水量規模區分管制限值;另基於部分石油化學專業區以外之工業區仍有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廠商進駐,新增銦、鎵和鉬管制,並對於有使用鉬作為原料之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化工業、金屬基本工業、金屬表面處理業、電鍍業和印刷電路板製造業、農藥製造業、其他工業、科學工業園區、石油化學專業區和其他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增訂鉬之管制限值。
真色色度方面原本是染整、製革、砂石將加嚴,不過在公聽會討論後,加碼為23種事業及工業區下水道系統都納管了色度。葉俊宏表示,這是民眾觀感上的第一印象,像是牛奶河、芋頭河等發生,往往獲得高度關注。
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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