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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的農地縣市畫? 國土計畫審議委員憂:全國總量保不住
本報2018年1月10日台北訊,陳文姿報導
全國多少農地才夠?全國國土計畫(草案)將全國農地總量控管定在79萬公頃,並指定各縣市分配量。恐地方發展受限,台南、雲林、屏東等農業大縣均跳出來反對大量畫設農地。
今(10)日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審查時,營建署城鄉分署提出修正版,擬刪除中央對各縣市要求控管的農地面積,改由縣市自行決定,並徵詢農委會同意。
審議委員普遍認為此舉不妥,憂心地方將縮減農地範圍,屆時「一定」無法滿足全國總量。城鄉分署回應,縣市還是必須依據現行的土地編定,不會完全任由縣市決定。
國土委員:各地分配量不維護 全國總量如何守
為維護國家糧食安全,農委會訂出全國應維持74至81萬公頃的農地。全國國土計畫(草案)據此將全國應維護農地總量定在79萬公頃,並於表5-2-1中明訂各縣市應控管的農地分配量。對此,農業縣市不滿負擔過多農地維護責任,限制地方發展。
負責國土計畫規劃的城鄉分署10日提議修正,建議刪除表5-2-1,改在縣市國土計畫擬定時,由地方政府盤點農地資源現況及未來需求,再提應維護資源面積總量,且須徵詢農委會同意。
城鄉分署的解釋是:中央對縣市農地的掌握不若地方精確。由縣市國土計畫研訂,再提報內政部審議會審定,這可兼顧地方規劃彈性。
不過,多位國土計畫審議會委員不以為然。賴宗裕、賴美蓉、鄭安廷等均質疑,中央不設下地方縣市農地分配量,到時候全國各縣市加總的總量達不到全國應維護農地總量,這是誰的責任?
鄭安廷直指,如果交由地方決定,「一定」達不到農地總量的底線。賴美蓉也批此舉並不妥,畢竟這是「全國」國土的指導原則,該堅持的原則還是應當堅持。
城鄉分署、農委會:仍需遵守土地編定 並非放任縣市
農委會表示,全國國土計畫的功能分區已經設定各分區的劃設條件,符合農業發展地區的土地縣市政府也不能隨意劃設成城鄉發展地區,總量不至於出現太大的落差。
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分署長陳繼鳴解釋,從土地編定上來看,目前法定農牧用地加上養殖用地已經達到93萬公頃。其中約3萬遭違規使用,其中一部分可能被解編,大致還是能維持全國農地總量。
對於委員的擔心,陳繼鳴表示,將提前請各縣市提出農地規劃量,事先協商調整。縣市的規畫還是要依據目前的土地編定,不是完全放任縣市自己畫設。
民間團體:全國、縣市農地總量管制不能退讓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研究員湯琳翔要求,各縣市農地分配量必須讓全國民眾看到,大家才知道農地該保護多少,也才能持續追蹤。
台灣農村陣線許文烽表示,全國與各縣市農地總量管制一定堅持、不能退守。除了總量,也要比對各地生產的作物類別跟產量,才能有具體規畫跟分配,不然各縣市只會拿出較差的農地交差。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吳其融批,縣市還有很多閒置工業區,不先解決閒置問題,卻只想開發更多農地,其實就是炒地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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