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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國外的197種爬蟲綱 列入台灣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囉
圖文資料來源:林務局
農委會2017年3月29日公告修正「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並自同年5月1日起生效。這次新增的國際物種,是參考華盛頓公約第15、16次會員大會決議的爬蟲綱附錄二名錄,將197種野外族群受生存威脅的物種列為「珍貴稀有野生動物」。
像這次照片所列的琉球地龜(Geoemyda japonica)、眼斑龜(Sacalia bealei)、黃頭廟龜(Heosemys annandalii)、黑胸葉龜(Geoemyda spengleri)和瑤山鱷蜥(Shinisaurus crocodilurus),都是在國際上走私量高,對野生族群生存有極大壓力的。部分物種在華盛頓公約(CITES)規範中,野外族群的貿易(輸出)限額為「零」,因此國際上不會有相關的貿易交易。
依照野生動物法的規定,這次公告所新增的物種,若民眾在公告前就已持有,應在公告生效後2個月內,即2017年6月30日前,持保育類野生動物登記申請表(可於林務局自然保育網下載專區/申請書表下載)、身分證明文件、相關野生動物證明文件(如華盛頓公約輸出許可證或國內商家開立之購買證明),及清楚可供辨識之照片,向所在地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登記,經核發登記卡後,始得繼續飼養或持有,非基於教育或學術研究目的,並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再行繁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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