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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一除役步驟至少要耗25年 環評難審暫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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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6年4月20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核一廠除役計畫目前已送環評審查,且台電自願進入更嚴謹的二階環評,但由於計畫中夾帶高階核廢料處理設施要興建,讓雙北市政府與環評委員有許多疑慮,認為應先有政策環評;否則此案不確定性太多,難以界定審查範疇。
因此,20日第295次環評大會審查此案時,環保署長魏國彥表示,目前核廢貯存設施尚未完成選址,但此案卻已提出計畫,這些評估,並非環署所能負責審查。
討論過後,大會以不記名表決決議暫時擱置此案,擇期繼續討論,如無意外,將於五月初再次審查。
核一二廠除役是北海岸居民長期以來的心願。本報資料照片,賴品瑀攝。
除役步驟夾帶高階核廢處置設施
核一廠一號機、二號機,將在2018、2019年陸續達到停止運轉年限,台電指出,依照「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在永久停止運轉前3年,必須提出除役申請,並展開環評程序,台電更以為民眾參與更為周延的理由,自願進入第二階段環評審查。
在台電的計畫書中,除役步驟需要8年的停機過渡階段、12年除役拆廠階段、3年廠址最終狀態偵測階段與2年廠址復原階段。
除了上述的除役拆除外,台電也提出需要新建所需的相關設施,包括低放廢棄物貯存倉庫、第二期用過核子燃料乾貯設施,亦有多項「視需要」興建,包括用過燃料再取出設施、玻璃固化高放射性廢棄物貯存設施、地放射性廢棄物焚化爐、低放射性廢棄物超高壓壓縮機、低放射性廢樹脂濕式氧化設施與外釋廢金屬暫存倉庫等設施。
雙北市:與民眾想像不同
雖然台電強調,因為核能議題具不確定性,因此以需設置的最大影響來評估,但雙北市政府代表當場對此表達不滿,批評此除役計畫包裹了多項高階核廢處理設施,與民眾想像的除役大不相同,更強調不願承受高階核廢料的堅決反對主張。
環保署長魏國彥也指出,核廢相關設施尚未完成選址,但此案卻已提出計畫,這些評估,並非環署所能負責審查。
閉門討論後,環評大會決議先擱置此案,最快將在五月初再次審查。環評委員張學文評估,不管此案如計畫進入二階,或是另組小組審查,都將會有漫長的審查程序在眼前。台電可以先切割不確定的部分進入二階審查,但二階範疇仍會相當難界定,或由小組審查弄清楚所有不確定的部分,也必定花很長的時間。
環評大會將案件擱置並非首例,蘇花高也曾遭擱置處理,至於如屆時環評沒過,是否影響核一廠除役腳步?德國曾有先例,將先核電廠停機,之後再除役也是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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