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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字片羽○雪泥鴻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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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緣到此一訪,
何妨放鬆一下妳(你)的心緒,
歇一歇妳(你)的腳步,
讓我陪妳(你)喝一杯香醇的咖啡吧!

這裡是一個完全開放的交心空間,
躺在綠意漾然的草原上,望著晴空的藍天,
白雲和微風嬉鬧著,無拘無束的赤著腳,
可以輕輕鬆鬆的道出心中情。

天馬行空的釋放著胸懷,緊緊擁抱著彼此的情緒。
共同分享著彼此悲歡離合的酸甜苦辣。
互相激勵,互相撫慰,互相提攜,
一齊向前邁進。

也因為有妳(你)的來訪,我們認識了。
請讓我能擁有機會回拜於妳(你)空間的機會。
謝謝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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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5日 星期五

盤點2015年,恐龍法官不可思議的司法判決!By Raby Chen


Raby Chen
18 hrs

盤點2015年,恐龍法官不可思議的司法判決!

三立整理報導:最近因為頂新製造劣油案被判決無罪,引發民眾「秒買秒退」林鳳營鮮乳的行動,足見社會對於司法判決的憤怒與不滿,連朱立倫日前受訪時都坦承,今年許多恐龍法官的「人性判決」,已經嚴重影響到國民黨的選情了!


大家就來回顧一下今年的司法判決,究竟有多少讓民眾產生不滿,食安、不公、凶案,有許多的案件都是雷聲大雨點小,和社會對司法正義的期待產生極大落差!
期盼在新的一年,無論是司法或是新的政府,都能真誠傾聽民意。

●日月光污染案,二審無罪免賠

還記得日月光污染後勁溪事件嗎?2014年一審被判超低罰金300萬,K7廠廠長蘇炳碩等4人被判有罪緩刑。檢方認為太輕,於是提起上訴,沒想到9月29日二審宣判卻出現大逆轉,不但4名被告統統無罪,日月光本來該賠的300萬,現在也不用賠償了!高雄高分院表示,尚有合理性之懷疑存在,事實上,後勁溪還有許多其他的汙染源,不足以認定就是日月光公司所造成的污染。


●阿帕契貴婦團,全部獲判不起訴
藝人李蒨蓉和一群富豪貴婦今年3月底,由前航特部601旅中校副作戰長勞乃成私下帶領參觀阿帕契直升機,還拍照上傳,惹出不少風波,歷經四個半月的偵查,8月21日下午全案偵結,勞乃成與李蒨蓉等15人全因罪證不足而獲判不起訴。


●頂新製造劣油案,一審獲判全部無罪
去年10月爆發的頂新劣油案,掀起台灣食安風暴,彰化地院在11月27日一審做出判決,因為罪證不足,最終宣告魏應充等六名被告統統無罪,引起社會大眾撻伐。


●工業石膏做豆花,被告獲判無罪
永昌石膏涉嫌以工業石膏製作豆花,短短2年內賣出高達6千公斤,全被民眾吃下肚,而此案11月27日宣判無罪,全案可再上訴。新北地院認定,永昌販售的豆花原料屬「食用級」,且成本比合法添加物二水石膏還高,加上政府在今年6月24日,將該原料列為合法食品添加物,因此判定被告周德永未觸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黑心豆芽菜才判刑8月
頂新劣油無罪判決引發社會反彈,而去年爆發的黑心豆芽菜,台北最高法院最後也認定,業者使用的保險粉化學藥劑,在常溫下兩個小時會揮發,無法確定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因此11月29日只判決8個月,得易科罰金48萬,全案定讞,民眾直呼離譜。


●洪仲丘案

引發軒然大波的洪仲丘案,一審宣判因刑度太輕引起家屬不滿,2月9日高院二審加重判決,二審高院加重判決,江忠從6個月改判3年,但前旅長沈威志卻改判無罪。洪仲丘舅舅劉世和說:「(沈)先簽可,然後讓他(洪)去關,最後竟然是無罪,跌破我們眼鏡。」


●「被迷姦者生前應無痛苦」 迷姦殺害棄屍只判無期
開設徵信社的主嫌黃文進,以瓦斯瓶加裝噴嘴悶死女大生,不但對她下藥迷姦,甚至殺害棄屍,手法相當兇殘,台中地院一審認為「屬輕手法加害,生前應無痛苦」台中地院認定,女大生遇害前被以藥物迷昏,應該沒有太大的痛苦和恐懼,且瓦斯瓶加裝噴嘴悶死的手法,屬於「輕手法的加害方式」,不是最嚴重犯罪,並無永世隔絕的必要,因此10月8日判處無期徒刑,全案可再上訴。


●2歲女童遭到虐殺,嫌犯卻無殺人犯意?僅判13年
前年在雲林發生了震驚社會的「洋娃娃命案」,一名2歲女童,身穿紅色洋裝,陳屍在水圳,檢警發現女童母親的同居男友,施虐女童長達一個月,多次綑綁毆打、用硬鞋底敲頭,最後在攝氏13度低溫下,淋冷水致死後棄屍,但法院認為,他沒有「殺人犯意」,4月13日只判他13年半,等於坐牢6年多就可申請假釋,檢方認為判太輕將提出上訴。


●輾死人畫面曝光 法官認為無犯意,僅判3年
一條命只值3年8個月?還記得去年宜蘭有轎車和機車騎士因超車起口角,駕駛竟以時速80公里,逼車3公里遠最後還輾過騎士,檢方以「殺人罪」將凶嫌起訴,但法官認定駕駛沒加速也沒有殺人犯意,加上已賠380萬元,以「傷害致死罪」判3年8個月。被害家屬氣炸了,自力救濟調出監視器畫面,要證明對方沒有踩煞車,撞人還直接輾過去,不過檢方上訴之後,二審三審都被駁回,全案定讞,家屬求助無門。


●中國女將台灣男友肢解焚屍,高院認「有反省能力」,無期定讞
中國籍蛇蠍女黃靖雯,狠心將小開男友殺害,法官雖然痛斥她,視人命如雞鴨砍剁,短短18小時就完成殺人、放血、分屍、焚屍,惡行不輕,不過由於黃女是中國人,還會抄經書、還寫五封懺悔信給法官,最高法院認為她很有反省能力、不是不可教化,罪不致死,8月17日依殺人等罪判決無期徒刑確定。


●「因為3天沒睡才殺人」,不算故意殺人?判無期徒刑
去年9月台南驚傳一件情殺悲劇,一名54歲的男子因為感情糾紛,拿刀砍殺女廚工和她的女兒,婦人的女兒當場被砍死。嫌犯向檢方辯稱,「自己心情不好,因為三天沒睡,才會犯下殺人罪」,法院在經過半年審理後做出一審判決,採信嫌犯是因為三天沒睡、精神不佳,才會犯下殺人案的說法,1月22日判處吳姓男子無期徒刑。但是家屬無法接受,表示將會上訴到底。


●嗆「殺人不會判死」, 割喉殺童案二審僅判無期

男子曾文欽於2012年12月1日在台南湯姆熊遊樂場,以贈送點數卡為由,誘騙男童方嘉豪進廁所,再持利刃割喉殺害方童。曾男落網後供稱「因失業想吃牢飯」,才會隨機在遊樂場找男童下手殺害,還嗆檢警「在台灣殺死一兩個人也不會判死刑!」引發社會譁然。一審法官果然判處曾男無期,男童家屬不服上訴,今天10月6日二審宣判,法官仍維持無期徒刑,全案可再上訴。可見台灣果真「殺人不會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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