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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孔志/台西綠能專區到底在吵什麼?
文:蘇孔志(雲林縣前建設處長)
編按:近日台西綠能專區政策成為輿論焦點,現任縣長張麗善、前任縣長蘇治芬隔空交火,各方網路評論名人也紛紛投入論辯。本文作者此計畫的歷史緣由、原擬解決的地方困境等背景提出說明,還原原始脈絡,供讀者做資訊判斷的參照。
雲林離島式基礎工業區台西區自1991年編定為工業區,並於1995年經濟部同意由雲林縣政府作為台西區的開發主體。雲林縣政府從1995年到1999年經過五次的開發商遴選作業,五次都流標,歸究其原因主要為產權複雜、交通不便、開發成本過高,廠商進駐意願低落,加上地方民眾環保意識抬頭,所以沒有開發商願意進來。2005年中央政府曾計畫引入台塑鋼鐵、國光石化,但最後因為環保團體及地方居民的反對而告終。
經過這25年的時間,台西工業區雖然被編定為工業區,但現狀使用一直都是做魚塭養殖。在土地使用分區上雖然被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但因為受到計畫管制,在完成細部開發計畫之前,這裡的丁建是甚麼都不能夠做,法規只容許做魚塭養殖的「從來」使用。(編按:「從來」的意思,是土地編定頒布之前,土地上的使用原來是怎麼樣的狀態,就維持它原本的狀態。)
所以現在到台西工業區,看到的是一塊一塊的文蛤養殖池。
從「地方政府最大的痛」走到「綠能開發變成是一個思考的選項」
如果台西工業區的問題只是閒置,那也許還相對單純,只要引入廠商設廠即可。但對地方政府最大的痛是,這一千多公頃的土地雖被編定為工業區,卻是只能作養殖之從來使用。
既是做養殖從來使用,一定會有基礎設施毀壞與修復的問題,偏偏台西工業區因為未完成實質開發,所以工業局也不知道該從何幫起;而尋求農委會的協助,農委會認為這已經是被編定為工業區,應該要由經濟部來編列相關基礎設施的改善經費。
經由立法委員及地方民意代表反映,經濟部曾於2015年在地方召開公聽會,徵詢地方民眾的意見。當時有人提出,既然無法做工業區使用,不然就乾脆解編。但也有民眾反對,理由是台西區被編定為工業區這麼多年,政府沒有開發作為是對不起地方民眾,要解編可以,但基礎設施的問題一定要解決,當時推估所需數十億甚至到百億元的經費。
在會議過程中,也有民眾主動提出台西工業區可以結合做綠能使用。自此,台西工業區轉型合做綠能開發變成是一個思考的選項。而這時候的總統還是馬英九。
從工業區轉型綠能專區 解決地方困境並搭上中央政策順風車
雲林在太陽能光電的推動工作上,主要從2010年開始,早期的主力是畜禽舍屋頂,總裝置容量為全國之先。
農委會於2015年8月公告「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不利耕作得設置綠能設施之農業用地範圍」,當時農委會公告的18個區域,雲林縣就佔了13個區域。在這個區域,農委會容許業者設置太陽能發電設備可以不用與農業設施結合,直接建置地面型的太陽光電案場。
然而,推動過程面臨饋線不足、私地整合困難,地主與廠商不信任、以及農地容許法規限制等因素,使得開發受阻,時程緩慢。因此,台西工業區轉型做台西綠能專區,藉由專區開發由雲林縣政府作為主要辦理單位,由縣府處理土地整合、與台電的溝通、協助廠商進駐、相關工程建置、制定後續營運管理機制,從而對投資廠商具有投資保障、節省時間、人力、易於管理等優點,同時也可以透過開發增加縣政府的財源。
如此一來,不僅可以解決台西工業區定位不清的問題,也可以解決地面型太陽光電案場開發的問題,並且可以讓縣政府在能源政策整體開發扮演主導性的角色,同時更可以協助雲林縣內有外銷需求的製造業,透過綠電供應提升產業的競爭力。因此,藉由行政院前瞻計畫申請的機會,縣政府便向中央提出申請計畫。
而這個計畫剛好也搭上蔡英文政府在綠能推動的順風車,因此獲得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第一期開發費用19億元,由中央全額補助,地方政府不用有配合款。
整體規劃概念具吸引力 100家國內外廠商參加招商說明會
在第一期19億元的開發費用裡面,包含升壓站建置費用11.6億元、電網管線工程0.98億元,還有包含改善第一期範圍的道路排水工程費用3.2億元。
此外,在計畫內容裡面也有把綠能觀光與環境教育的概念引入,爭取1.8億元建構教育服務中心及景觀設施工程,打造區域內50公頃的海園遊憩用地作為綠能環境教育示範休閒園區,讓全台灣甚至其他國家的學童可以來這裡做環境觀摩教育,藉以帶動在地休閒產業及觀光發展。
事實上,在規劃的過程中,包括儲能系統業者及自駕車業者也都跟縣府有所接觸,希望可以做進一步的合作。
專區開發計畫的概念,吸引來自國內外的業者表達願意投入的意願,因為整體的開發規劃,可以節省業者在地協調與台電溝通成本,而整體管線電網的規劃概念,也可以讓業者把心力投注在既有案場的建置工作。縣府招開招商說明會向廠商說明未來開發規劃,當時總共有接近100家國內外廠商來到雲林參加。
說明會之後,縣府也委請工研院進行廠商意願需求調查。以縣府第一期230MW總裝置容量規劃來看,預計會遴選10~15家的廠商參與。因此從公開說明會、廠商需求調查,相關招商程序其實已經開始啟動,而正式遴選機制如果按照原計畫規劃,則是在2019年初開始啟動,只不過因為正值縣長換人,在整體開發規劃時程也有了改變。
地主權益溝通費思量 多關注漁保身分、稅、漁電共存課題
在爭取到中央前瞻經費補助之後,其實花最多時間溝通協調的是在地主的權益爭取方面。在爭取前瞻經費之前,縣府曾利用能源局所補助的經費,委託虎尾科技大學做地主的前期意願調查,當時有四成的地主表達有意願,有四成的地主表達有初步有意願但還需要看縣政府後續規劃,二成多則是表示沒有。而當獲得中央經費補助,計畫正式啟動,也有進一步召開說明會並由專業團隊個別拜訪地主。
早期地主比較關注的是租金問題,後來地主則是關注這樣的開發會不會影響到自己漁保身分或是相關稅的問題,其中也包含,在太陽光電案場下方是否還可以維持原來文蛤養殖的複合使用。
針對這部分,縣府多次在行政院與相關部會進行協調作業。過程中農委會、內政部的確是有不同意見,認為既然做產業使用,怎麼還可以做養殖使用?但當時他們主要的想法是從法令規定,以為所謂的產業園區開發就是要蓋工廠,而不是就土地的使用現狀及這個區域的特殊性而論。
因此針對開發模式與一般產業園區開發的差異性及衍生地主的權益問題,在當時一直持續地和行政院以及相關部會做溝通,希望能夠爭取對地主、養殖戶的最大權益。
在跟地主簽署同意書的過程中,已清楚告知地主,如果開發後,土地只能夠做綠能使用,對這部份,地主都有被充分資訊告知。此外,如果不同意被納入開發範圍的地主,也不會影響到他們的權益,他們可以繼續做養殖使用。就這部分來看,是與一般產業園區或是都市計畫開發採區域徵收的方式最大的不同。
如果從目前縣府所提供的資料來看,簽署同意的地主比例392人,達全部地主的41.18%,所占面積為281.91公頃,達全面積的33.59%,其實也已達到當時所設定第一期的開發目標。並且按照原期程,台電的升壓站、區內的電網管線工程協調及前期作業,其實也已經開始進行了。
回首這段過程,台西工業區的問題真的不好解,因此一路上也感謝中央各長官的幫忙與過去縣府同仁的共同努力把許多關卡都解開。當然隨著不同縣長在施政作為主張一定會有所不同,新的縣府團隊在後續要如何解開這個區域開發的結,仍舊需要中央與地方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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