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太敏感? 中俄反對全球保育綱要提及原民權利
《氣候之家》報導,2030年保護30%陸地與海洋的重要全球性綱要,面臨漏洞和內文遭刪減的危機。
中、俄不滿生物多樣性協議提及「人權」
來自164國的協商代表在瑞士日內瓦歷經兩週談判,試圖就「後2020全球生物多樣性綱要(Post-2020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內的大量保育目標達成共識。
這項被認為是「自然保育版的巴黎協定」的協議,於3月29日結束其緩慢而冗長的會議,預計在今年8月中國昆明生物多樣性峰會(COP15)上通過,然而日前會議上達成的協議進展有限。
許多國家支持將原住民和地方社群的權利,以及他們傳統上作為自然管理者的角色納入協議。不過,俄羅斯和中國反對協議中出現有關「人權」的措辭,也反對提及聯合國人權理事會(UN Human Rights Council)關於「享有乾淨、健康和永續環境的人權」的決議。南韓等國家則主張將權利相關文字納入協議的單獨一個章節,用於指導跨領域實踐上的問題。
「原住民和當地社群是實際落實生物多樣性保育的行動者,如果我們用來保護自然的綱要,無法承認和尊重他們的權利,那我們都將處於危險之中,」國際原住民生物多樣性論壇(International Indigenous Forum on Biodiversity)聯合主席巴秦(Ramiro Batzin)說。
草案中的目標完整提到原民和地方社群,承認他們對土地使用、資源、傳統知識以及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free, prior and informed consent)的權利。但大部分內文,包括關鍵保育目標,如2030年前保護地球30%的陸地和海洋等提案,仍留有括號,表示尚待談判。
談判令人失望 紐澳希望將原民知情權踢出正文
「(談判代表們)似乎不覺得採取行動解決生物多樣性喪失有其急迫性和必要性,」律師、同時也是菲律賓北部原住民族伊哥洛特族人(Kankanaey Igorot)的克普茲(Jennifer Tauli Corpuz)說,會議過程中談判代表的表現令人失望。
原民團體一再警告,採用以權利為基礎的保育方法,對協議的成功至關重要。近年大量研究顯示,原民領地的毀林程度低於或近似其他保護區。然而在某些地區,原民社群受到傷害、被趕出他們的土地,有時甚至被以保育的名義殺害。
知情人士告訴《氣候之家》,澳洲和紐西蘭認為,應該從正文中刪除原住民「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的文字,改放到獨立的指導執行章節。
但倡議人士認為,如果這些文字沒有出現在主文中,會淡化這些應該被加強的重要原則,降低各國實施這些原則的可能性。
同時,中國提案納入維護權利要「根據國家法律」等語,這將為不承認原民權利的國家提供一個逃避承諾的漏洞。
原民團體呼籲增加資金 下一輪談判將在6月登場
非政府組織森林人民計畫(Forest Peoples Programme)3月13日針對協議草案發表分析指出,如果在權利相關條文上沒有進展,這項協議「可能無法實現其變革的雄心壯志」。
原民團體呼籲增加直接資金,幫助他們繼續執行自然守護者的角色。到目前為止,儘管他們保護了世界上80%的生物多樣性,但獲得的氣候資金不到1%,此外,原民團體也需要資金才能繼續參與會談。
各國同意於6月21日至26日在肯亞奈洛比再次舉行會議,以在協議的關鍵內容上取得進展。國際原住民生物多樣性論壇正積極爭取資金來參加這場加開會議。克普茲說,原住民必須坐上談判桌。
參考資料
- 氣候之家(2022年3月30日),Russia, China oppose ‘human rights’ in nature talks, amid slow progress to a deal
- CarbonBrief(2022年3月31日),COP15: Key outcomes for nature loss and climate change from UN talks in Gen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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