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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國土計畫】宜維護農地劃設大縮減惹議 1萬多家未登記工廠點不清、清不完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孫文臨報導
立院仍在討論《國土計畫法》是否延長實施期限,在完成修法以前,全國18個縣市仍須依法於4月30日前完成各縣市的國土計畫修訂,距今剩不到一個月。在宜蘭縣於3月31日將該縣國土計畫草案報內政部審議,成為最後一個報部的縣市後,18個縣市已全數到齊。
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委員會今(6日)上午審查台中市國土計畫草案,台中市為少數人口持續成長的縣市,國土計畫草案推估2036年將增加20萬人,總人口來到300萬人,主要來自於社會移入。不過,新增的產業用地光是輔導現有未登記工廠仍有不足,又未來產業將朝自動化發展,如何支撐計畫人口成長及區位分派,審查委員要求市政府應該補充說明。
最終,台中市國土計畫草案原則通過小組初審,待台中市政府將資料補足後,再送大會討論。本週還有彰化縣、宜蘭縣、台東縣的縣市國土計畫小組審查陸續登場。
宜維護農地總量較現有農業用地縮減欲萬公頃 農委會不滿:應適度調整
台中市東起太魯閣國家公園的南湖大山,西從台中港接台灣海峽,陸域面積達22萬公頃,境內包含大安溪、大甲溪及烏溪三條河川。2010年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當時總人口為264萬人,經過10年發展,目前已成長超過280萬人,推估2036年將再增加到300萬人,是全國人口成長最快的地方行政區之一。
台中市政府曾於2018年實施區域計畫,當時喊出「一條山手線、兩大海空港、 三個副都心」,然而經過市長換人,國土計畫也調整為三大核心,分別為原台中市為主的「中部都會核心」、豐原地區為主的「山城核心」及海線清水、沙鹿、梧棲等地區的「雙港核心」,搭配六大策略區,期盼達到生活、生產、生態、生機「四生一體」的城市目標。
規劃單位表示,台中市為目前全國第二大城,現有32處都市計畫區,計畫內住宅區平均使用率約71%、商業區平均使用率約75%、工業區平均使用率約71%。「整體住宅供給雖足夠,但部分行政區發展快速,使用率已超過八成,仍有住宅及商業用地需求。」
面對住商用地需求,市府欲將都市計畫區中的農業區改為城鄉發展儲備用地,「原則為,若現況農業使用大於80%,會維持農業發展地區;但住商發展率達80%以上,或現況非農業使用比例較高,或原都市計畫已指導為都市發展儲備用地,才劃為城鄉發展區。」
台中市府以此原則規劃,26個都市計畫農業區中,有15個被設定為都市發展儲備用地,4個被設定為產業發展儲備用地、3個被設定為觀光發展儲備用地,僅餘4處為宜維護農地。目前,台中市農業使用的土地約4.8萬公頃,然而國土計畫中僅3.92萬公頃的宜維護農地,較現行農業使用土地公頃少了近萬公頃,引發農委會質疑。
農委會代表認為,在國土計畫中只看到台中市制定的原則敘述,卻沒看到實際的詳細資料,「不能僅依籠統的原則就輕易將整塊都市計畫農業區改為城鄉發展區,應該提出個別更細緻的實際狀況,才能評估這樣的改變是否合理,否則連比例如何計算都不曉得。」他舉例,大甲都市計畫區住商用地需求或許有幾十公頃,卻要把200多公頃的農業區改為儲備用地。
大地心環境關懷協會執行長徐宛鈴也指出,台中市國土計畫草案中的宜維護農地與未登記工廠問題,在帳面上數據增增減減,「只是調整數字而未能交代清楚實際情況及區位,若在未能釐清問題的狀況下草率通過國土計畫,將會葬送台中珍貴的農地。」
1.8萬家未登工廠四散各處 新增1212公頃產業用地只盼能輔導一半
台中市現有的產業用地為4388公頃,使用率高達8成6,推估到2036年,新增產業用地需求約870公頃,「扣除既有都市計畫工業區及審議中的產業園區可提供的土地後,仍有395公頃的需求,需放入國土計畫的未來發展區。」
此外,台中市境內的「未登記工廠」粗估高達1萬8000多家,目前僅盤點8640家,其中四成屬低污染、可輔導合法的產業類型,又以區域計畫經驗推算每家工廠約需0.19公頃的產業用地,合計推估約1921公頃始可完成僅約1萬家未登工廠的輔導。
台中市政府表示,「扣除目前已核定及規劃中的產業園區,仍須新增1212公頃產業用地,用來輔導未登記工廠。」其中包含都市計畫中的農業區轉產業用地約267公頃,以及烏日溪南周邊地區、台中港農業區等未登工廠群聚地區約790公頃。
對此,營建署副署長陳繼鳴表示,對於未登記工廠的處理方式可大致分為三種樣態,「第一是低污染且群聚的產業,可以劃設產業區;再者是零星低污染產業,輔導其就地變更;最後一種是高污染產業,無法合法化,必須拆除或強制搬遷。」
陳繼鳴說,台中市的未登工廠數量龐大,因為目前尚未完成盤點及清查,市府對於土地需求、輔導方式等清理方式也說不清楚,「制訂國土計畫仍應提出調查的未登工廠樣態,才能實際論述未來的清理規劃,並在送國土計畫審議大會前補足相關資料。」
爭好氣聯盟發言人石毓菁也指出,台中市目前劃設的未登工廠清理計畫過於模糊,缺乏實際調查成果,「市府應實際調查欲搬遷的工廠家數與需求面積後,再圈劃未登工廠需求土地,否則工輔法上路後,圈劃過多土地給不搬遷的未登工廠,反而犧牲了宜維護農地。」
石毓菁批評,中市國土計畫草案匡列的工業用地過多、應維護農地不足,水電供需不明確,且看不到能維護未來空品、水質永續發展的規劃,「台中、彰化、南投等中部地區的國土計畫中,應配合空污、水污、廢棄物等環境容受度而酌減工業用地,明訂各項污染物應逐年遞減,以維護中部居民的健康。」
最後,本案原則通過小組審查,待規劃單位補足資料後再送大會討論。營建署綜計組組長林秉勳指出,台中市國土計畫除爭議較大的農地工廠外,其都市計畫區人口與非都市計畫區的人口如何調配也需要進一步說明,包含資源供需狀況,「雖然因應人口及產業成長,留下許多未來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的儲備用地,但委員有要求台中市府規畫要更務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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